只要是用輔助,無論是主動巡航或是自駕...現行能買到的個人汽車,在高速下(尤其是80公里以上),可以說是所有車在遇到靜止不動或移動極緩慢的故障汽車,人,工程車...甚至就算後面有放三角錐,路障...,全部都會不煞車直接撞上去.)
無論是有毫米波,雷達波,攝影機..或多高階,只要不是自駕L3以上等級,全都一樣.(現在好像也沒有真正的L3,除了waymo那種無人計程車且只限定地點開放-可能也是怕會在高速公路上撞)
因毫米波那些雷達是靠都卜勒效應偵測,而對於移動速度是0的會出錯,且實際分不出來是路邊欄杆或...加上有入射反射角差距,所以會忽略靜止物體,不忽略是光走路肩,高速道就會狂亂煞車,所以全設計成忽略,也所以都會寫AEB有上下速度限制-不是煞不住而是不啟動.
而鏡頭型也是類似原因,部分也因無法判斷是否是靜止陰影..所以遇到靜止物也會失效,更別說其他光變化.
主動巡航或道路至中是靠線,所以路中出現障礙物或前車離開而障礙物出現也會直接不煞車撞.
可能大部分人都不知道,亂開自駕,才有一堆撞工程車,故障車, 甚至分叉路分隔島掛掉.
真正的L3等級以上才會即時畫出3D影像做額外辨別,但也會受限於高速煞車距離.
所以高速開自駕...不出事或出事要靠運氣,就是別遇到路中分隔島(像之前服務區現代車撞上火燒車掛掉),或遇到工程車,靜止車,路障....
可以去看一下車子手冊,基本上應該也有寫.
(或問chatgpt,Gemini應也可)
- 開(開啟警示燈):立即開啟危險警告燈(雙黃燈),提醒後方來車注意。
- 放(放置故障標誌):面向來車,走到車輛後方 50~100 公尺處擺放三角故障標誌(若停在路肩可放 50 公尺,車道中或一般情況放 100 公尺)。
- 離(離開車道):車內所有人員儘速離開車輛,走到護欄外或安全處所,絕對不可在車道上或兩車之間逗留。
- 撥(撥打電話報案):撥打 110 或使用高速公路1968 App的警政報案功能通報國道公路警察局。
- 拍(拍照記錄現場):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拍攝車損部位、事故車輛與周邊標線的相對位置。
- 移(移置車輛):若無人傷亡且車輛尚能行駛,拍照後應儘速將車輛移至路肩或避車彎,避免阻礙交通與二次追撞。
- 等(等待員警抵達):所有人員至安全處所等待警方與救援人員抵達處理。
2026 年公開引用高公局統計,也指出近年國道施工緩撞車遭追撞事故累積達數百件,且其中一部分涉及 ADAS;不過這種統計不能反過來解讀為「ADAS 就是事故原因」,因為人為分心、疲勞及未注意車前狀況仍是重要因素。
輔助駕駛 ≠ 自動駕駛!
近年國道曾發生多起車輛追撞工程緩撞車或前方事故車的案例。即使車輛已開啟ACC 主動式車距調節定速巡航、LKAS 車道維持輔助等功能,駕駛人仍必須全程注意前方路況,不能將駕駛輔助系統視為自動駕駛。多數市售ADAS Level 2駕駛輔助系統,主要透過攝影機、毫米波雷達或其他感測器偵測周遭環境;但不同品牌、車型及年份的系統設計與偵測能力並不相同。
AEB/碰撞緩解煞車也不是「任何情況都能自動煞停」!系統的主要目的,是在符合偵測及作動條件時協助駕駛降低碰撞風險或減輕事故傷害,並不能保證每一次都能避免碰撞。以下情況可能影響駕駛輔助系統的辨識或反應能力:
- 前方為靜止、低速或特殊外型物體
- 視線或感測器受到干擾
- 高速行駛、車距過近
- 道路與目標物情況超出系統設計條件
🚨 最重要的一件事:駕駛人才是車輛的最終操作者。
開啟 ACC、LKAS、AEB 等功能後,仍應保持注意力、雙手適當控制方向盤、維持安全車距,並隨時準備接管方向與煞車。科技是輔助,不是代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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