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客4112 wrote:
god521...(恕刪)
這顯然不是人的問題是制度的問題
因為該制度沒有把人的因素算進來
或是補強人因素的困擾
有人說要教育
提升國民素質才能達到
民主制度的優點
如果人的素質如此高
把條件設定的這麼美好
那就直接共產制度不是更理想
單然還有更多的考慮因素
再說選舉投票這件事情
就像樓主所說
是一件很奇葩的事情

我的天啊!
選前我看過選舉人的政見
我還看過政治辯論
然後投下我的一票
但是我的一票的價值
跟失智是一樣的
跟青鳥是一樣的

這不奇葩嗎?
nicewawa wrote:民眾選出除了選舉以外,基本上沒有專業能力的領導人+1
國家考試篩選出專業的公務員(事務官)
再由領導人指派(酬庸)各級不見得有專業的官員(政務官),來帶領專業的公務員做事,不會開車的人指揮會開車的人車要怎麼開,國家怎麼會好呢?
民主政治中,掌握權力資源的人,只要會爭取(騙取)選票就好,但他們往往懂得最少專業,也最傾向於使用人民的賦權中飽私囊,而不是為全民謀利
民主選舉制度的弊病,只能靠司法制度來監督
偏偏現行制度下
大法官、各級法院院長、檢察總長及檢察長、法務部長、調查局長、各地警察局長全都是執政黨提名或指派的
執政久了,必定積弊日深
所有執政時的貪污舞弊不法事件
只有政黨輪替時,才有可能揭發偵辦
民眾所能做的
就是用選票定期政黨輪替而已
nicewawa wrote:
民眾選出除了選舉以外,基本上沒有專業能力的領導人
國家考試篩選出專業的公務員(事務官)
再由領導人指派(酬庸)各級不見得有專業的官員(政務官),來帶領專業的公務員做事,不會開車的人指揮會開車的人車要怎麼開,國家怎麼會好呢?
民主政治中,掌握權力資源的人,只要會爭取(騙取)選票就好,但他們往往懂得最少專業,也最傾向於使用人民的賦權中飽私囊,而不是為全民謀利
民主選舉制度的弊病,只能靠司法制度來監督
偏偏現行制度下
大法官、各級法院院長、檢察總長及檢察長、法務部長、調查局長、各地警察局長全都是執政黨提名或指派的
執政久了,必定積弊日深
所有執政時的貪污舞弊不法事件
只有政黨輪替時,才有可能揭發偵辦
民眾所能做的
就是用選票定期政黨輪替而已







超級小任任 wrote:
我的結論是任何制度都有可能產生好或不好的領導,而目前島內乃至美國的選舉嘈點太多了,而且還非常畸形,根本就沒啥好吹噓的,這個制度得建立在選民和候選人都有一定的政治和知識水平以上才玩得轉,但顯然絕大多數人連這樣的自我認知都沒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