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arrenwang111 wrote:已轉發盧秀燕臉書..看能不能提告加重毀謗罪...台北市:34.5億/250萬=1380新北市:124億/400萬=3100桃園市:34億/230萬=1478台中市:120億/285萬=42104萬怎來的??這不是很明顯毀謗嗎?? 沒有毀謗問題公眾事務本來就可以受公評樓上有好心版友提供數據,自己去加一加再除一除數字就出來啦!
mopplayer wrote:長輩小心點,等等側翼會把您舉報給桃園市府,張市長會要告發您,真是恐怖...不愧戒嚴第一品牌!還不如遷戶籍到台中,有望普發5萬!議員都提案了,難怪堂姊一家說是幸福城市,太棒了! 去年桃園市的交通罰金收入就是28億多,這數據是我從桃園市府公告之資訊裡,截圖下來真實的數據啦!要告,就來告啊!桃園市政府每年跟市民收了二十多億交通罰金,交通也沒有變好,只有一年比一年更惡化,把錢退回給市民,每人每年最少可以退回一千多元。既然交通惡化問題市府無能力解決,不如退回一千多元讓市民自行看是要買交通意外保險,又或是讓市民當成人身健康醫療準備金。總比,給市府揮霍掉更好啦!最近熱門網路用語,選前普發,選後告發?台中媽媽告市民?難道桃園選後也要「戒嚴」了嗎?言論自由被沒收了嗎?台中有議員說要發五萬,其實這不是首例啦!議員可以提案修「自治條例」,明訂有超徵就普發,就跟立法院普發一樣,「法律案」普發啦!
ms86 wrote:去年桃園市的交通罰金...(恕刪) 我有想過地方修法,後來想起,以前搞過一次,中央釋憲、解釋,非地方自治權責,無權修法,直接堵死你。最好的方法,應該是,在立院修預算法,支持藍白在2025年3月,通過2讀的預算法修法案,新增一條明定超徵3000億就普發1萬現金,罷免反對修法普發的立委、民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