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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清德:中國是比較大的公司台灣是比較小的公司

我只想問陸委會,國家元首發表這樣的言論,該怎麼辦??
憲法第五十二條規定:「總統除犯內亂或外患罪外,非經罷免或解職,
不受刑事上之訴究」,是為總統之刑事豁免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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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賴功德犯的可是不能豁免之罪,

還不給我抓下去關了?重點是誰敢?
心有所思 口亦隨之
blueozone0130 wrote:
還在二百五?
要找“台灣國”,怎不去問小日本?

國籍欄修改成可以填國家或地域,
居然可以自慰成填台灣就變成國家。


直到這次,法務省將在5月對系統做大幅修改,把戶籍上外國人的「國籍」欄修改為「國籍・地域」。法務省令修改後,已被記載為「中國」、但想修改為記載「台灣」的人可做變更。
兩公司論雖然有不夠嚴謹之嫌,但也大可不必刻意曲解其原意:

兩公司就代表各自有權管理,非子母公司(誰是誰的一部分!),有主管管轄(政府官員),有組織(軍隊),有員工(人民)。

提條件能來往就是商業上的往來,敵對國與國之間也是可經貿交流,中美亦是如此。

談論併購問題,不只要董事會開會決議,還須聽員工代表的意見(民代和全民),綜合考量才能決行(董事會投票和公投),
不用刻意抹黑賴清德能單獨決定併購案(國家重大決議),不清楚的也可以詳閱公司法相關法規,仍強調此立論不完全嚴謹。
blueozone0130 wrote:
哪來的智商二百五天才...(恕刪)

日本長崎市長以「不承認為國家」為由表態 不邀台灣參加原爆紀念

上自日本天皇就職,
下到日本市長主持,
日本一貫的態度。
不用意淫的怎麼辦?

台灣國就只活在他們的貼紙裡啊。

其實,兩岸如果真如公司併購,也是好事。

重點在於:
1, 怎麼談出一個雙方都同意的條件?
2, 如何保障被併購公司的員工權利?
大馬1251
大馬1251 樓主

豬羊變色 感謝

2025-05-21 13:54
tteffuB 特肥吧

淘空破產沒人挺的公司還想談條件[偷笑][偷笑][偷笑]

2025-05-21 14:10
iijima_ai wrote:
重點在於:
1, 怎麼談出一個雙方都同意的條件?
2, 如何保障被併購公司的員工權利?


沒有辦法
因為台灣沒有牌

比較可行的辦法是
1.經過長時間化解彼此歧見,互相融合,在幾十年後統一在彼此都能認同的方式
但,民進黨不願意交流融合,也怕
2.武統,輾壓過去,幾年就習慣了,就像剛開始看簡體字不習慣(我研究生時很多專業書都對岸的),現在也很習慣了!
3.被美國賣掉,然後 2.但不是武統。
KCLin0423 wrote:
沒有辦法
因為台灣沒有牌

台灣終究不同於香港
應可爭取更高的自治權

中共曾提出:台灣可有高度的自治權,並可保留軍隊……臺灣現行社會、經濟制度不變,生活方式不變,同外國的經濟、文化關係不變。私人財產、房屋、土地、企業所有權、合法繼承權和外國投資不受侵犯。」

簡單說,絕大部分制度跟生活方式可以維持不變
外國也不敢侵略台灣,我認為軍隊都可以省了

前蘇聯有個一國三席
蘇聯、烏克蘭、白俄羅斯是同一國,但在聯合國有三個席次
如果套用在兩岸
台灣自治共和國加入中華聯邦

自治共和國可擁有憲法,甚至於行政首長可稱之為「總統」,
但在主權上屬於中華聯邦所轄

現在的台灣本就毫無國際地位可言
即使民進黨執政,仍為台灣省
加入中華聯邦之後
台灣民眾可以自稱台灣國、台灣隊
對中共而言,不須一兵一卒,即可完成國家統一的歷史任務

美國曾提出雙重代表權,由兩岸共享中國代表權,共同參與聯合國
當時兩岸氛圍漢賊不兩立,在聯大2758號決議通過後失敗。

若兩岸燈光美氣氛佳,以一個中國為前提都可以談
但凡對兩岸有利的事情,肯定會被美國破壞

重點還是要談啦
不談就只有一國一制
大馬1251
大馬1251 樓主

KCLin0423 所以我認為軍隊可以省了

2025-05-21 14:47
KCLin0423

恩,那是我看錯了! 不過,我想對岸不急著談! 漸漸弱化的公司,幹嘛在高價買?

2025-05-21 15: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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