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inin wrote:所以要一次搞7艘…讓綠友友可以一次貪7艘的錢?可以再不要臉一點 最怕他下屬已經完成了七艘的材料 跟技術採購也就是說 即便要廢棄合約政府也可能要負擔賠償責任-----反而立院的決定設置了檢查的關卡要是沒完成 就不予撥款民事訴訟上,這個法規可以讓政府逃過大多數的賠償(已經完成交接部分 即第一艘潛艇部分應該避不了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