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rue wrote:NET出的比微風高,...(恕刪) 你怎知道NET的營業額會比微風高?基本上是不可能因為光現在東岸一堆店家都只能付現就是致命傷了要有刷卡才能讓消費者衝動消費,也才能有業績例如要帶大家一起去東岸吃壽司,大家還要先注意身上的現金有多少?然後要邊吃邊計算不能吃超過這個金額對比能刷卡的店家,根本不用顧慮這個,大家可以放心吃,你覺得哪一種的消費額會較高?
基隆市東岸立體停車場(商場)經營權易主,商場原經營業者主富服裝公司(NET)對基隆市政府招商作業、產權點效多所質疑。NET今天又在報紙頭版刊登「道歉」啟事,表示要向基隆鄉親和台灣人民道歉,整起事件發展又受關注。面對NET再次「出招」,基隆市長謝國樑今早邀集市府相關局處長和幕僚開會,分析NET刊登廣告用意及影響,並評估後影響,會後再對外說明。NET今天具名在聯合報、自由時報頭版刊廣告,內文為「道歉。公司與基市府民事糾紛,理應交由司法判定,造成社會紛擾,向基隆鄉親道歉、向台灣人民道歉。
臺南市海安路地下停車場ROT案簽約 賴清德市長:市府「除弊興利」並重,打造全國第一優質地下停車場臺南市海安路地下停車場ROT案簽約 賴清德市長:市府「除弊興利」並重,打造全國第一優質地下停車場依合約內容,璨驛股份有限公司在2年內要投資6500萬經費,同時也取得20年的營運期,每年市府收得530萬權利金,若營運良好,再依比例變動權利金,兼顧服務及市府財務收入。台南都會公園博物館ROT案 簽約台南市政府與財團法人奇美博物館基金會,昨天舉行「台南都會公園暨博物館園區整建、營運及移轉(ROT)案」簽約;四十公頃的園區含博物館(奇美館)將委由奇美博物館基金會經營與管理,營運期五十年,奇美館預定明年六月開館。
現在都在帶風向,想轉為"市府"與"NET"的民事糾紛前面幾棟樓都有提到,從第一次的五年到第二次的三年,這兩份市府與大日簽的合約中都有包含了營運屆滿後該轉移的範圍就是包含了1-4樓商場。這樓樓主也有提出契約內容文件,說明白大日與NET都知道主約屆滿後該移轉的部分。現任市府就依照契約以及促參法行政,NET目前在法理上站不住腳。市府也去登記產權了,若真有違法為何還可登記?NET的異議也被打槍,說白了就NET跟大日的糾紛。
都被用了 wrote:現在都在帶風向,想轉...(恕刪) 退一萬步說就算產權判給net,net 也還是得搬走,根本不存在賴的不走的理由,頂多就是看目前的設備要怎麽跟市府或是大日攤錢而已,所以搶佔本身就是個假命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