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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隆東岸商場,跟林右昌沒關係?

ohmoto_tw wrote:
基隆東岸商場爆出產權...(恕刪)



謝國樑犯了一個致命的錯誤
沒有法院的強制命令是不能破門而入的
dgame

那是在申請假處分之後

2024-02-19 12:13
dgame wrote:
但是市府有同意這個部分產權是NET 所有嗎?
------
所以 市府很可能是覺得這個增建也是市府所有阿~ 


我沒同意你家產權歸你家所有,為什麼你家的產權可以歸你所有?同理,產權是否歸NET所有,不用經過市政府同意。

市政府覺得增建歸他所有,他就可以拿來出租嗎?
dgame

不然 它認為它所有的 它不能出租? 另外 我家產權是我所有 這個有產權證明阿...NET 現在有嗎? 現在不是市府要證明產權問題,而是NET 要證明這個有產生法律上的產權 且 產權歸屬都是NET

2024-02-19 12:12
dgame

講真的 獨立出入口 是獨立建議的充分條件 非必要條件...我是很懷疑這樣能夠宣告產權啦(另一個是 到底當初有無產權產生? 看樣子兩造都沒申請,就是沒有阿~)

2024-02-19 12:14
dgame wrote:
不是很懂NET 律師的邏輯
宣告別人有無產權 跟自已有無產權是兩回事
你現在要說這是你的 就是要把自己的產權證明拿出來...(恕刪)

党跟NET在網路上都是說NET 擁有2-4樓的產權
所以他們的邏輯就是:我只要說你們沒產權,這產權就是我的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市政府有申請...(恕刪)


不對

申請是大日向市府提出,不是NET

NET自始至終都只是大日的協力廠商之一,也簽有切結書遵守大日與市府的合約

所以,市府是同意大日的增建需求,不是NET
yurue wrote:
二到四樓是NET花錢...(恕刪)


大日的委任律師已經反駁NET的宣稱
yurue wrote:
應該?「NET應該是...(恕刪)


同理可證

如果NET手上有基隆市政府同意NET增建的證據,假扣押早就成立了,不是嗎?
yurue wrote:
現有證據是市政府同意...(恕刪)


你沒看到簡榮宗出示的OT合約?
六藝君子 wrote:
謝國樑犯了一個致命的...(恕刪)


不對

對市府來說大日同意點交即可,因為NET已經撤回對市府與2~4樓的假扣押

這代表,在大日與NET的官司未定讞以前,NET自始至終都是沒有合法權益的第三人

一個沒有合法權益的第三人拒絕合約中的甲乙方點交程序,才是真正的違法

也因此,NET的委託律師在現場並沒有辦法拿出任何正式文件拒絕點交,只能不斷的重複自己堅持的論點
yurue wrote:
如果那個小的獨立出入口是NET刻意蓋的,那就代表NET的法律顧問很高明!

可惜並不是 哪個入口應是原有的樓梯
NET只有美化而已
如果有自己蓋NET的委任律師早就拿出來當證據了 那輪的到林_群出來說
GKKSWAE wrote:
可惜並不是 哪個入口...(恕刪)


我就很好奇

明明市府委任律師拿出了一堆證據佐證

NET本身申請假扣押也連三敗,最後主動撤回對市府的假扣押

結果還是有特定人士不斷跳針堅信NET的說法才是對的?

難不成,他看過NET持有但是沒有揭露出來的致命證據?
chrisking99

打擊政敵和推卸前任責任吧,就像台灣不缺電,油電雙漲一樣的操作手法鬥臭對手,黨已經開始選2026了,按合約走合約的甲乙方沒有net的位置

2024-02-19 13: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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