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gdlyg wrote:
腦子不好使嗎?
腦袋好時怎麼會當1450,817呢?
GeordieSan wrote:
地是他親戚(兒子)贈與取得?
幽靈花園洋房應該也是?
Panchrotal wrote:
您還是別扯淡
毫無法律概念
賴清德給媽媽一筆錢蓋房子
出資人仍然是賴清德
並非和土作師傅交付現金才是出資人
如果請秘書交錢難道就是秘書的房
西布克F91 wrote:
土地有登記當然可以過戶給兒子
但是在什麼合法都沒有.在法律上不存在,連房屋稅戶籍都沒有申請的違建
即使和平佔有違建20年都不會讓你合法登記為屋主
這種違建要贈與給兒子要付贈與稅給新北稅務局,而且還要追贈賴清德逃漏的20年的房屋稅
所以他20年從未擁有房屋稅戶籍從沒繳納過房屋稅
就知道他才從來沒有過贈與買賣轉移過屋主
不然新北稅務局早就跟他討稅了
他不會欠稅20年到現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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