研究案會借鑿大量的文獻和其他的公開資料,然後統合出結論。這種目的在能夠快速得出可行性作為實務應用的參考,誰還跟你花大把的時間講原創?只有一件例外,那就是要申請專利的東西,不能抄襲。所以大部分研究案的報告都是拼接出來的,綠營指控別人雙標真是讓人笑掉下巴歪掉,研究報告比論文,好比拿張飛打岳飛,馮京當馬涼,覽趴比雞腿,水準低落無下限。常常出來搞笑,大家也膩了。附帶一提,有人指控許淑華抄襲研究報告,我雖沒看過,但認為這也很瞎。因為研究報告很多都不會是原創,很可能整篇都是引用其他更早來源或更原始的著作。除非這篇研究報告被抄的地方剛好都是原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