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ainterJ wrote:你的一切發言將成為呈堂證供。第 13 條意圖妨害兵役,而有下列行為之一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一、煽惑他人避免徵集、召集者。二、唆使他人妨害兵役者。三、庇護、隱匿或便利應受徵集、召集之男子逃避服役者。四、頂替他人或介紹他人頂替應徵或應召者。五、對於役政資料檔案為非法輸出、輸入、干擾、變更、刪改、滅失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妨害役政資料檔案之正確者。六、明知為不實證件而交付各主管機關,使不應徵集或召集服役而服役者 喔~好怕咧~
lee118151 wrote:以上但我不想為台灣戰...(恕刪) 我民國84年在屏東機場當兵.當年剛好遇到1995閏八月,有兩架空中預警機在高雄進港,然後拖到屏東機場去.我當年底要退伍時,閒聊時問過辦公室的少校股長,如果中共打過來,台灣能撐多久?我印象中,他給我的數據大概3-5天,美軍支援的話大概1-2個禮拜.如果以當年徵兵制,要當兩年,且有在操練都只能撐沒幾天,現在四個月的草莓兵,且一堆鍵盤的1450,是能撐多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