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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人民出國是違憲吧?(嘉瑜也建議英文可發布緊急命令)

ho520 wrote:
病毒不懂憲法的

這個時候還在扯違憲




吼520哥真知灼見

心中沒中華民國的人還與人鬼扯什麼憲法
看大家針對主題討論熱熱烈烈的,不就還好不是高雄市出聲的,不然就又變成只會討論 草不草 包不包 了

嗯...侯友宜說什麼都棒
遇到這樣的人 能說什麼呢

建議明天發布國家緊急狀態

所有的行政指示 也就能合法了


給彼此方便有什麼不好, 有人就是要鑽漏洞
一整樓的人下來居然都沒有貼這個,第 7 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請自己Google好嗎?

如果必須要禁止你出國才能保護其他人安全,維持醫療比要水準,那這就是就是必要措施。
拜託大家,有問題打電話去問,別自己找似是而非答案
knightcsf wrote:
一整樓的人下來居然都沒有貼這個,第 7 條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為防治控制疫情需要,得實施必要之應變處置或措施。

請自己Google好嗎?

如果必須要禁止你出國才能保護其他人安全,維持醫療比要水準,那這就是就是必要措施。
拜託大家,有問題打電話去問,別自己找似是而非答案


大大可以說清楚是哪一個第七條嗎?

哪一個第七條,比中華民國憲法大的??
全球政府在防疫的時候,人民權力會被限縮。行政院只差沒有宣布進入緊急狀態,那時候就會形同戒嚴戒嚴就是民主國家進入集權政府狀態,有些國家(北韓,中國部分地區)是軍管,可以就地正法違抗命令的人民。現在若是公投可不可以限制居民出國,大概99.99%的民意會贊成;為何沒有100%,因為萬分之一反對的人被其他人關起來了。防疫視同作戰,戰爭期間怎可能還笑享民主??
柔性勸導及硬性規定也沒有, 疫情時期, 配合一下國家很難嗎?

非 "必要" 不要出國, 很難嗎?

一定要等到發佈緊急命令嗎?

少出國, 保護自己, 保護家人, 也可以保護國人, 不是很好嗎?
四輪贏兩輪 wrote:
大大可以說清楚是哪一...(恕刪)


google都不願意?
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

這樣你應該查到到了吧
怒濤爆裂 wrote:
各級學校昨傳出第一例(恕刪)

我是不反對啦
畢竟憲法23條有但書
只是說,這個執行層級是地方政府公告就行嗎?
還是應該由中央政府發布命令??
還是應該立法執行??
這點我有疑問
四輪贏兩輪 wrote:
當「不得已」、經常成...(恕刪)


你是當病毒天天來喔 17年來第一次,你還經常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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