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onheat03 wrote:我覺得你這部份說得很好,這麼一個人神共憤的案子,被害及加害者都是香港人,香港方面不積極找出有在香港預謀殺人的事證,也不經由司法互助跟台灣方面拿相關證據,反而是把嫌疑犯往外推給台灣,到現在導致嫌疑犯出獄說要自首??? 香港這方面不會覺得很不甘心嗎 調查證據可以這樣預設立場的喔?又畫靶後射箭?~
leonheat03 wrote:所以香港方面 怎不藉...(恕刪) 首先這就會出現台灣證據效力的攻防......對方的說法是與其輕易起訴失敗造成逃脫罪嫌不如送到證據充足的地方去審.這也是為什麼刑法屬地主義多的原因之一.即使人送過來,香港的口供有沒有效力也是未知數,只是我們可以重錄而已.
leonheat03 wrote:挖靠 台灣警方是會通靈還是觀落陰? 找死人錄口供跟寫自白書喔 挖靠!~能從那些文字推論出台灣警方需要找死人錄口供 & 寫自白書的你也很厲害~再者,實務上似乎只有被告自白,要被害者自白是怎樣?~
leonheat03 wrote:所以香港方面 怎不藉...(恕刪) 雙方沒有司法互助協議,卻強硬表示需要在司法互助下才願意提供證據........赤裸裸的將政治加諸在司法上................這是有心辦案該有的表現嗎?.........
RR5 wrote:我都說真的受夠了腦洞腦補的人你以為檢察官辦案可以隨隨便便?律師攻防可以青青菜菜?法官判案可以簡簡單單?你還對號入座? 真的受夠了腦洞腦補的人,在台灣的屍體皮箱能拿到香港當證據?你要不要再爬文?RR5 wrote:台港雙邊一定要充分合作才能將嫌犯繩之以法不是嗎? 陳嫌都要到台灣投案,台灣警方不能將其"繩之以法"?現在台灣不讓陳嫌入境?是想要,還是不想要 "將嫌犯繩之以法"RR5 wrote:發生了一年多了,一直都是單方面積極要求配合辦案另一方消極拒絕 是誰一年多來不把證據交給港府?你要不要再去爬文?
RR5 wrote:這些都是應該再好好調查的部分上述有很多是陳嫌的供詞,真實度與是否避重就輕都未知...(恕刪) ~但是無可否認的,供詞只是證據的一部分,換句話說,單憑供詞定不了也不該定罪~所以是否可以說問題的重點在於:陳嫌只有在香港才會坦白,來台之後就開始唬弄?~進一步來說:我們是否非得依照港方提供的筆錄才能辦案?~就個人看法,以上兩個問題,DPP高層的答案似乎都是YES欸~
Shuuta wrote:調查證據可以這樣預設...(恕刪) D大不是說嫌犯的自白中,已經有說在香港就有殺人的想法/計畫不積極找證據,反而將嫌犯往外推是???thron wrote:首先這就會出現台灣證...(恕刪) 是怕這三個月的空窗期,有逃亡,滅證,串供之虞;然後口供又前後不一,又會增加案子的困難度
leonheat03 wrote:D大不是說嫌犯的自白中,已經有說在香港就有殺人的想法/計畫不積極找證據,反而將嫌犯往外推是???...(恕刪) 刑事訴訟法156 II = 自白不能當作定罪的唯一證據!!!~被告跟你說:「我殺人了」,所以偵辦就朝:「被告殺人了」的方向進行?!~那還調查個毛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