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ogo5370 wrote:
早在開票到 9點的時...(恕刪)
快點證明100%都是投柯啊
gimichang wrote:
選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選舉人應於規定之投票時間內到投票所投票;逾時不得進入投票所。但已於規定時間內到達投票所尚未投票者,仍可投票。」
於投票所入口處張貼「不得攜帶手機或其他攝影器材進入投票所投票,……」標示。查驗身分證管理員應於投票所入口處外執行上開職務.....
簡單來說:四點前未查驗身份進投票所的人,是不准投票, 包括在投票所外排隊的人。投票過程違法,中選會未照規定辦理 ,選舉當然無效!
oaks wrote:
就單單依照選罷法第19...(恕刪)
a1874161 wrote:
我只好在不厭其煩的...(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