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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府逕自變更登記 一夕拿走救國團2千坪土地

刪除刪除123刪除刪除123 刪
ObiWong wrote:
正解
這才是有正確法...(恕刪)

rustycar wrote: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 政府看到錯誤能夠不計一時毀譽立刻大魄力更正過來 除了全力支持團結一致之外 還能說甚麼呢 您說是吧


搶,搶,搶 齁伊送
搶,搶,搶 齁伊用
搶,搶,搶 嘎洞美叼
從卡管到宜蘭縣直接沒收土地
這些護航的網軍沒一個有民主法治觀念的
新聞內容
「根據宜蘭地政事務所的土地謄本顯示」??
「民國93年因為資訊不完整」??
這不矛盾嗎?
土地是愛怎麼登記就怎麼登記的嗎?
如果土地謄本是古早的版本,93年又資訊不完整
能確保這中間土地沒有任何變動嗎?

但不管怎麼樣,事涉民眾權益
登記在人家名下,人家稅也沒少繳吧
正常程序至少也要發個函,如果民眾有異議可限期內訴願
自己改掉,連訴願的機會都沒有,會不會太扯
那之前人家繳的稅就裝死不賠嗎?

那我報稅報錯了,政府不用通知就可以直接從我銀行帳戶扣錢嗎?

如果政府這種行徑能被認可
哪天大家帳戶裡的錢平白無故消失了,肯定也是合情合理的
可能是罰單直接扣了,稅直接扣了
那這個國家還需要什麼辦事程序?只要正當合理就可以扣民眾的財產?
這跟土匪有啥不一樣???

灣灣島的執政黨,怎麼越來越像對岸文革的共產黨,完全不走法律途徑...強取豪奪+直接指定!
難道真的應證了 一家親。



今朝有酒、今朝醉~大俠愛吃漢堡包! 蝦毀~飲料只能選汽水,我不能點一壺酒嗎?
各位真厲害~
能跟一直來秀下限的人談法治,說道理?


mtsui wrote:
各位真厲害~能跟一直...(恕刪)


你跟他講法治.他跟你談台灣價值,
你跟他講台灣價值,他跟你談民主,
你跟他談民主,他跟你談法治.




---
例如:
不拔管是民主,校園自治,
可是他跟你談法治,我政府依法拔管.

下次換kmt依法換校長時,這些人肯定跟你講民主,講大學自治.


其實這個情況105年時在員林國宅已經發生過了,
報導說:
尤其地下室目前所使用的水電,費用由住戶分攤,且在前任縣長時代,標售時註明:「地下室係為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兼室內停車場使用,其面積由國宅及店鋪住宅住戶共同持分使用,平時由社區管理委員會協助停車使用管理及維護。」本次標售時卻改成:「本社區所附建地下室係為法定防空避難設備(含蓄水池、機電室及樓梯間)兼室內停車場使用,地下1樓(依建物登記為準)屬本標的物專有部分。」把原先室內停車場由國宅及店舖住宅住戶共「共同持分使用」等字句刪除,社區管理委員會完全被排除在外,這是導致衝突不斷,以及縣府被質疑圖利的最大原因。
連結在此

blood0819 wrote:
新聞內容「根據宜蘭地...(恕刪)

mtsui wrote:
各位真厲害~
能跟一直來秀下限的人談法治,說道理?


其實我只是想證明給大家看那些支持者的程度能多低

登記錯誤,不需打官司更正回來

上面發言的不少網友沒什麼法律知識
而且連承辦公務員會先查法規、明哲保身的這套準則也不瞭解

土地登記規則第一百二十二條第一項規定:

「登記人員或利害關係人於登記完畢後,發見登記錯誤或遺漏時,應申請更正登記。登記機關於報經上級地政機關查明核准後更正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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