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益世案發身分是立法委員,只是爆出來時他是行政院副秘書長,
郭瑤琪是部長,擁有的權力基本不同,
林益世要比也是比同等級的高志鵬、李俊毅、柯建銘,
郭瑤琪有罪的原因是監聽到李家有要給錢的時候,
他確實去做了人家要求的事,
郭叫機要秘書去問詢問當時的台鐵局代理局長是否願意與李家見面,被代局長拒絕,
然後就在之後兩次部務會報指示台鐵局應召開招標案的說明會,澄清廠商疑慮。
後續台鐵召開了說明會,但沒有同意李家建議的投標要求,
所以李家最後沒投標,也許是因這樣李家沒後謝了,
但案發李家咬了郭一口,這樣判郭有罪有問題嗎??
如果郭不是為了不管前面或後面的利益,
只是為公務想法去辦事,這案子無罪機率就很大。
癥結不是有沒有收錢,而是你怎樣去辦事的,
如果以殺人案對比的話,這案子沒找到兇刀就無罪了嗎。
馬英九我唯一覺得有瑕疵的案就是富邦案,
他跟廠商去吃了魚翅,這在主觀上很有問題,
但是因為沒其他證據,所以檢方也不可能因為魚翅起訴,
自從這案馬英九就學乖了,所有的事公開說,
只要沒有想拿廠商錢,基本很難辦出來,
你頂多說他無能,便宜行事,但都是政治責任而已。
所以大巨蛋有任何證據顯示,有相對關係嗎,
我前面說過,公務體系只想把事情趕快處理,
沒任何想佔廠商便宜,或者看預估數據覺得可以讓廠商圖利,
預估數據這這東西有經驗都知道,在一個案子推動前,
這種預估就是你想要甚麼我就給你甚麼,
後面如果再有需要,我就改動預估,
經濟成長率、財報還有預算不就是這樣,
所以這些預估那都有問題囉,
公部門追加預算都是想貪汙嗎?
把大巨蛋50年預估營收拿來當成圖利證據,
我只能說檢察官無能而已。
DESPACITO wrote:
省省吧等你們能接受...(恕刪)
我沒有想什麼,我只是覺得充滿無限的感慨罷了。
我最痛恨就是這個「圖利」這兩個字,這兩個字害台灣什麼都停滯不前,大家開始明哲保身了....
廠商要有利才會願意下海,沒有利做個碗糕啊。
廠商有利才會做,做了最後完成人民才會有利得到方便的生活機能........
我不知道到底是多久之前,台灣開始出現藍綠內鬥,鬥到最後台灣已經虛耗空轉了多久。
為了公平正義,什麼都不用做了。
勇於做事的官員已經寥寥可數了,人家大陸已經上太空,我們還在殺豬公......
當你使用往宜蘭方便的雪山隧道,那個是有多少人被檢調調查,被判刑,冗長的官司,最後被判無罪.....
太多濫起濫訴了,弄到最後什麼都是最低標,什麼都是用最爛的東西...............
你我坐的高鐵,當初不是用政治去擔保,銀行才願意拿錢出來,要不然早就蓋不成了.........
為了公平正義,多爛尾樓大家高興嗎??
大巨蛋為了公平正義,就擺在那裡變毒瘤,對市民真的是好嗎??
台北表演藝術中心最後廠商不玩了,很好,就一直爛到底吧。
台灣這麼小卻一直內鬥,這種戲碼到底什麼時候停止,台灣才會有向前進的希望,要不然就繼續內耗空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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