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antinger wrote:之前有位先知說過了...(恕刪) 現在應該是不願服刑的、加藤櫻 。我不是很無聊 wrote:呵呵 我需要打一堆字跟你解釋嗎?還是我們先從為何1+1=2 開始解釋起? 我來幫大大打好了。現今文明社會靠就是異性戀的結合與繁衍,才能延續千萬年、才有律法的出現。最起碼、至今絕對不會是同性戀,因為單靠他們的愛來發電,無法創造延續前面人類千萬年的歷史。所以律法從源頭來說,是異性戀傳續人類文明千萬年相處得來, 包括討論、戰爭等...。 民法..相關、當然也只是其中之一。包括同性戀的性平、婚姻權⋯,也是靠異性戀繁衍千萬年歷史產生的文明而給予。這就是邏輯與正道。假如有異議、可以從維基百科的人類文明(點我)開始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