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荷蘭比就像雞腿比....鳥,荷蘭社會基本是開放自由的,民族性也相當自制,安樂死,性產業都是合法的,因為政府不介入個人生活選擇,你要吸毒政府不會阻止,但是政府管的是你會不會浪費醫療資源,所以會做出預防措施,防止像針頭共用出現愛滋病之類情形,但政府不管吸毒不代表你希望你吸毒,除了大麻以外其他販售其他毒品是違法的,所以荷蘭毒品都是走私進來。台灣民情在目前看來可沒這樣先進,政府保守老舊,而且處處設限,連性產業這種溫和性的也還當成洪水猛獸,直接要談毒品合法化,根本走錯路,性不解禁毒品就沒法開放,因為很多玩毒的初衷就是要上女人,這些要些修法的真的懂這個內涵嗎??你先把性產業解放,我看基本可以吸毒可以少1/3去。
halachung wrote:【司改放送頭】另一...(恕刪) 毒品除罪化,但菸捐要漲,搞得吸菸人口向萬惡不赦,好樣的這政府想方設法搞錢,現在居然想當起藥頭,真的是無言了這法條一旦過,我看大家找一找成立個董氏基金會趴兔,肯定有賺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