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

一例一休讓領固定薪的人=變相減薪

技術性米蟲 wrote:
例假的部分沒改啊不...(恕刪)

這有點疑問,
以往的情況,例假日可加班,可調班,
否則勞動部這半年狂推一例一休在忙些什麼???

alazif wrote:
增加就業率,減少失業率,應該是打這種如意算盤

國內的問題是找不到人做低薪工作....

JasonQ wrote:
也不見得啦 ~
但是可以預期的是各家人力銀行馬上就會推出了"專業兼職"工作需求專區,專門補充企業鑽漏洞的人力需求!!


不用預期啦~
科學園區的生產線員工或是清潔人員都會找派遣公司的人,
這十年前至今一直存在.
alazif wrote:
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明

一例一休前加班1小時要給「多」給0.33,也就是時薪100的話加班一小時拿到100+33=133

一例一休前加班1小時要給「多」給1.33,也就是時薪100的話加班一小時拿到100+133=233

所以企業當然不願意讓員工加班,一旦不加班就少掉33的收入,自然就變成變相減薪

然而這跟一例一休完全沒有關係,為什麼一例一休會夾帶增加加班費,啊知


第 24 條

僱主延長勞工工作時間者,其延長工作時間之工資依下列標準加給:
一、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一以
上。
二、再延長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給三分之二
以上。
三、依第三十二條第三項規定,延長工作時間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加
倍發給。
僱主使勞工於第三十六條所定休息日工作,工作時間在二小時以內者,其
工資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一以上;工作二小時後再繼
續工作者,按平日每小時工資額另再加給一又三分之二以上。
前項休息日之工作時間及工資之計算,四小時以內者,以四小時計;逾四
小時至八小時以內者,以八小時計;逾八小時至十二小時以內者,以十二
小時計。

你真的有認真看條文?

根據以前的解釋就是月薪已經有給休息日的薪水,所以舊法很多老闆就是叫員工來加班給你0.33*2+0.66*6.
加班費的部分,新法只是把以前的漏洞補上,除了月薪的部分休息日加班還要給1.33*2+1.66*6,對於守法的公司到底哪裡有影響到?還是有人知道有哪家佛心的公司有給員工發2.33*2+2.66*6的?
eclose wrote:
一例一休後,薪水沒...(恕刪)

上有政策下有對策
這要問資方為何休息日
不照以前正常上班給加班費
而不是問抗議勞工
為何變沒加班費可拿
因為抗議者是要資方給二例假日
不砍七天假
而非增加例假日加班費
資方把月薪變日薪
週六停工砍薪
是資方鑽漏洞
該問的是政府政策為何五不全
跟抗議者無關
cckm wrote:
這有點疑問,以往的...(恕刪)

例假日、休息日到底差在哪?

勞基法從以前規定例假就是不能加班
但是例假是哪一天是由排班決定
不是說例假日就是星期六或日
至於為何勞動部為何推一例一休
因為
在工時40小時的情況下
正常上班是1週上5天
可惜就是有公司鑽漏洞
讓勞工一天上不滿8小時
導致一天要上6天班
所以才要修法讓一週有2天完整的假
但是又不想照勞工團體提出的2例假(因為例假不能加班)
所以勞動部才發明可以加班的假叫休假日
這就是現在的一例一休


ps.我覺得想要討論先了解一下會較好,不然從根本解釋很累

alazif wrote:
用最簡單的方式來說明
一例一休前加班1小時要給「多」給0.33,也就是時薪100的話加班一小時拿到100+33=133
一例一休前加班1小時要給「多」給1.33,也就是時薪100的話加班一小時拿到100+133=233
所以企業當然不願意讓員工加班,一旦不加班就少掉33的收入,自然就變成變相減薪
然而這跟一例一休完全沒有關係,為什麼一例一休會夾帶增加加班費,啊知


是多給0.33,
一共是1.33,
哪有可能是1+1.33=2.33,
工商界早就翻桌了吧,
以前加班或是假日上班,
守法的公司本來就會多給,
加班是為了如期交貨如期完件,
才能趕快結案拿到錢,
因為很多老闆接案本來就是會答應客戶不合理的要求,
在利潤還划算之下,
叫員工加班多給薪水是最快的方式,
"企業當然不願意讓員工加班,一旦不加班就少掉33的收入,自然就變成變相減薪",
這說法蠻奇怪的,
加班是會過勞的,
要不是案子趕,
不得不加班,
雖然薪水高,
大部分的人還是希望正常上下班就好.
守法的公司以前就不會鼓勵加班的.
六日正常出勤,
1-5自己找時間休。


週遭出現的狀況。

JasonQ wrote:
只不過過去是在同一公司工作加班,現在變成多出來的假日要找其他兼職工作。


我的天阿

您覺得這樣才是對員工好的嗎??

我再還沒開公司之前 同一時間做三家公司的工作

您覺得這樣比較好阿!!

今天原公司能加班有足夠的薪水

誰想再出去找兼職

而且兼職很多更是違反勞基法的

這樣會比較好


我看到有人說

公司沒版法加班 每月少5000左右薪水

所以早上4點起床去送報賺這5000薪水回來

請問這樣比原來可以加班的狀況好嗎??

真不可思議

而且 兼職也不是那麼多

很多都是短期的

浪費時間再找兼職 還要怕影響原工作

怎麼看都是原來可以加班賺錢的好

您知道現在很多科技業2班2輪的變怎樣嗎

為了符合工時 為了不能再給某些人包夜班

一例一休讓資方可以調整員工上班時間來符合工時

現在這些大夜班的

被要求分批上班

有人晚上8點上班,有人10點,有人12點,有人2點,有人4點

通通上8小時班 符合一例一休 一周40工時 休假日自行協調安排

請問這樣對員工比較好??

有機會您去試試 就知道這根本違反生理

我真的想不到 這樣的改變 真的對員工比較好嗎


eclose wrote:
一例一休後,

薪水沒增,還是之前的薪資水準,

但萬物皆漲,

這樣是變相被減薪了吧!...(恕刪)


[聯合]一例一休怪現象… 「美而美請麥當勞員工來加班」

這次媒體記者聰明了~

輕鬆破解了一粒一休...

正職員工的加班費太貴?那就用時薪制工讀生來補

養不起那麼多穩定的工讀生?

那就和其他企業互相交換,

我的正職去你公司工讀一下

你的正職去我公司工讀一下

破解啦~~~~
  • 12
內文搜尋
X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12)
Mobile01提醒您
您目前瀏覽的是行動版網頁
是否切換到電腦版網頁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