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nitoT wrote:憲法第七條 憲法的男女平等,在同運人士的論述中居然可以被扭曲到這種程度。是同運人士故意將條文曲解來寄生在天賦人權之中吸取血液來長大,又或是同運人士扭曲的心靈無法理解人權平等的意涵呢?
TfhC wrote:看清楚點,憲法第七...(恕刪) 男女=性別,有那麼深澳難懂嗎?第七條要是寫性向,憲法可以拿去包檳榔了。台灣憲法「參考」歐美的啦,全世界沒有一部憲法管性向,基本常識!人類史上管性向的「憲法」只有聖經,瞭嗎!?
BenitoT wrote:男女就是性別,婚姻以性別限制結合對象,已是違憲 婚姻就只是制度啊 當然對象可以設限,不然 堂表兄妹等近親不能結婚 難道違憲???一夫多妻不能結婚 難道違憲??同志應該另創一套適合自己的婚姻制度,相信沒有人反對,也不會違憲.
Audrey103 wrote:婚姻就只是制度啊 當...(恕刪) 同性婚姻議題只是被某些自由派人士綁在修法戰車上的撞角而已,如果成功撞開了修法大門就可以偷渡其他法案,撞門失敗了死的也只是同性戀者,這些人還是可以全身而退以圖東山再起的
venus0916 wrote:這些都是取自各大新聞...(恕刪) 猴子習慣爬高高給人看屁屁,人知道穿褲子遮羞貓狗雞豬牛馬大象獅子老虎可以眾目睽睽性交,人知道找隱蔽處這就是人類與動物的差別,同志沒問題,刻意炒作腥羶色才是討厭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