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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民調近6成7不贊成同性婚姻合法化!


Bacteriophage Boxer wrote:
你說的影響同志權利...(恕刪)



堅守民法,半步不讓!!!

支持+1
單純不喜歡現在挺同的把自己放很大
好像同性戀用的性器官不同就有多了不起,多委屈,多真愛,多神聖
只要有點質疑的人通通扣上歧視大帽子或者什麼恐同症
把自己放的很大
現在整個社會氛圍把稍有不同意見的人打的十惡不赦!
跟文化大革命時期有夠像!
如果連她們自己的家人都無法溝通接受
那怎麼會認為強行闖關就世界大同???就可以開心結婚了?
沒通過前也不是沒看過同性戀求婚結婚(飛到可以結婚的地方)
也沒見有異性戀跑去當街棒打兩隻公鴛鴦
然後現在好像平常異性戀多霸凌同性戀,好委屈哭哭耶
讓人討厭!
你要別人不要歧視你首先就是你不要歧視你自己!
一直把自己限制在"好可憐,好慘~好委屈"的同性戀框架裡幹什麼!?




修改民法對一般人影響的部份
早就討論到翻過去了 
如果不懂的回上一頁去看標題 
點進去就討論一堆 
就不要再鬼打牆了好不好 
再想點新的理由來說服人, 加油
直接說你同志比較優秀所有大家都要聽你的
我還覺得比較新鮮

Bacteriophage Boxer wrote:
你說的影響同志權利...

我在此呼籲所有正常的異性戀堅守民法,半步不讓!!!
(恕刪)


不需要屈服於一群心理變態者的修法要求

萬教 wrote:
堅守民法,半步不讓...(恕刪)

peterkitty wrote:
網路調查就算了吧一...(恕刪)


英明啊!
灌票是最常見的方式,用來達到左右民意風向,成本最低的手段。
其實人權平等還要看民意的話,表示那個國家是假人權真民粹。
沒有人能證明"恐同症"不是天生的

是天生的為什麼要被歧視要被治療


賣不掉 加價賣 再賣不掉 銀行幫你賣
光是大部分的同志不敢出櫃

不就是他們知道會被岐視這件事嗎?

不管是他們自己或是他們的家人

那憑什麼要不能反抗的孩子接受呢?

我就是改善社會風氣、風糜萬千少女、刺激電影市場、玉樹臨風的整人專家胡真、英文名字胡真!

BenitoT wrote:
英明啊!灌票是最常...(恕刪)


少繼續亂講了,台灣哪裡人權不平等??

哪一個中華民國國民被排除在民法還是其他法律之外?

同性戀的問題就是心理問題而已,有病要去看醫生。

這種就是見仁見智吧 各有各的意見跟想法 就只能等結果如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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