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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四個孩子的爸,我反對同性婚姻

zeanmar wrote:
什麼批鬥不批鬥阿....(恕刪)


這位大大少說了 "領養"這件事

而且立專法 = 歧視,那麼等同婚法通過,同志團體接下來要改的可能就是課本內針兩性教育的內容了

不改內容 = 歧視

加註說明或特別說明 = 歧視


chunpingyu wrote:
我是四個小孩的爸,...(恕刪)


我一直很難相信
傳統文化的台灣
竟然會有這樣的法案在討論

從小以來的觀念
同性戀 不管在心或身
都是一種病態
有病不醫 轉而支持讓大家都有病
也是一種社會的病態

現在問題不在於支不支持同性戀
問題在於同性戀要干涉、困擾原本正常人的生活
所以我也是強烈反對

感覺討論這個 就好像在討論解剖一個活人對不對一樣
檯面下的事 拿來檯面上 久了就變成對的?
支持版主的發言。我不歧視同性戀,那是他個人實際情況。
我支持維護傳統家庭價值與名詞定義。
至於特殊情形,就應用特殊處哩,但並非不尊重少數"不同"的人。
我承認我心裡對同性戀有反感

但是今天中午看新聞

一堆和尚跑出來反對同性戀結婚也太搞笑了吧
您還真沒仔細看我的發文,生不出孩子的父母真的很令人遺憾,您身邊有朋友或是同事家人為求一子打了多少針,看了多少醫生呢?. 相關領養的法律條文也有的.

但是同性是無法生子這不是任何人可以決定,但卻為了遺憾想要領養孩子...

focus wrote:
所以生不出小孩來的異...(恕刪)

zeanmar wrote:
什麼批鬥不批鬥阿...
也莫名其妙改民法就變成推廣同性運動??
這些理論跟想法到底是哪裡來的亂七八糟灌輸阿?

更不要說FB還有人說「平權」是平均分配所有人的權利!!?
欸欸你國文老師會哭阿

他們要的只是「平等的」權利阿...
這是「人權」阿...
問你阿 他們有這些權利 不知道你會少了什麼?
他們有這些權利 代表你的兒子會變同性戀?(當然要是原本他是個異性戀)


純粹邏輯推理。

我認同同性戀應該是天生的,後天勉強不來,就跟異性戀一樣,同性戀不是異常,只是不一樣。

兩個人相戀並且互許終身,即使是同性,我也認為法律給這些人如同異性的保障,邏輯上也沒什麼不妥,異性戀者只是不習慣。要說這樣的保障是人權,也並不離譜。

不過,同樣的邏輯,應該也可以推展到一夫多妻,更何況,一夫多妻制的國家可能比許可同性婚的國家多,生物學上也已證明雄性天生就有多撒種的傾向,社會上也不乏一夫多妻的案例,這些人如果彼此相愛且互相接受,為何這些人不能得到跟其他人一樣的保障呢?

他們都不直接影響其他人生活,他們的傾向是天生的,社會上、國際上(阿拉伯國家)、歷史上早有實際案例,都被歧視,都應該得到法律的保障。

希望看到同運人士支持一夫多妻制入民法,不要反過來歧視一夫多妻,這些人都值得平等的權利喔!
我覺得很多人的恐懼來自於對同性戀的不了解?
試問這些反對的人, 你有多少同志朋友? 是真的還是假的? 你跟他們生活在一起嗎?(例如同事,或時常見面聚會?)
你的朋友的生活和你有什麼不同?
LGBT 四種人你說得出來有什麼不一樣? 尤其是 T
你知道生理性別和性傾向不同在哪嗎?
你跟他們一起上過廁所嗎?
不然你怎麼會知道男同性戀在同婚通過後會想上女廁? 女同性戀會想上男廁?
或者他們一定男的有女人心態, 女的有男人婆樣子?

很多人提出的理由不外乎是自己的想像
不然就是新聞上面所塑造的同志開放或淫亂形象
完全忘了其實你身旁那個遲遲不結婚, 說有女友卻從來沒見過的朋友, 近房或遠房親戚
每天一起吃午餐, 一起幹譙老闆的好同事, 好哥們
他其實是一個活生生的同志
他跟你沒有什麼不同, 他跟你上一樣的廁所, 一樣上班累得跟狗一樣
但他不敢跟你坦承他是同志
他也想家庭日帶另一半一起來參加, 而不是每次想個理由說那多無聊, 或是那天我要南下要回老家
你想像中跟社會新聞中所看到的同志, 其實跟他是沒多大關係的

同志要的, 沒有多餘的權利, 所以要求跟大家適用同樣的法律, 這很過份嗎?


健康的性


請先告訴大家何謂健康的性的吧


只有男女才算是健康的性??
不會教小孩還生那麼多個真令人擔心...
五毛退散、自由西藏、停止種族滅絕
領養這件事你要不要等到孤兒缺貨的時候再來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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