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鐵子 wrote:
就算同志有意要養育小孩,
當然自己生個純種的來慢慢教就好,
幹嘛要去養個雜種的還要被取笑呢。
你現在連異性戀生的無辜小孩都要霸凌,還真有愛。
yuffany wrote:
照你這樣說,單身很難領養,表示單身被歧視很久了,
怎麼不優先加入不得以單身為由歧視呢?
立法意旨顯然是認為婚姻狀況、家庭氣氛等都是影響兒童福祉的重要因素,
所以單身可以做為不利收養的理由。
甚至老夫少妻也可以構成不利收養的理由。
家裡現有多少人口,職業如何也是因素,
既然如此,為什麼同性婚姻就要有太上條款保障?
這就是只由一方觀點出發,不顧大局的偏私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