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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覺得李妍憬事件 司機該道歉~


sssb wrote:
很多人都說起頭是計程...(恕刪)


已經有網友起底該位司機的確是有爆衝猛煞的前例了

為人民服務?? 為人民幣服務!!!
z759134628 wrote:
我有說是李女說的嗎?
而且說話意思差不多相同了就行了

我有說李女是誰嗎?
說話意思天差地別,還好意思說意思差不多相同了就行了

z759134628 wrote:
今天你拿棒子打A是你的錯
明天B拿棒子打你,還是你的錯
因為你是小黃司機....

順你的意思說是女駕駛的錯,你還有意見?

Leo.Lee wrote:
司機也只收你基本運輸費(車資),有多收10%服務費嗎?
如果沒有就不要定義人家是服務業

原來要多收10%服務費,才算服務業,長見識了。
看起來這個慣犯都是故意先製造糾紛 等抓到你犯錯再跟你敲詐
占據車道擋車 目的就是要你硬過 等你A到車 跟你凹一筆維修費
載醉客故意急煞 目的就是要你動手打他或吐在車子裡 然後跟你凹一筆營業損失

sssb wrote:
很多人都說起頭是計...(恕刪)


如果你常坐計程車 你就不會這樣講了.......
UBER沒出來前 我喝酒後都坐計程車~
每次都要提醒不要開這麼快 轉彎不要這麼猛 剎車不要這麼急~我會想吐(還好沒遇到這個司機......)~
大部分都會道個歉 然後開慢一點~

UBER出來後 我才知道原來大眾運輸工具也能這樣開~
就再也沒坐過計程車了......

超級不行者 wrote:
管他酒品好不好

反正

我是看到另一個Makiyo出現了~~



erta68 wrote:
其實我也討厭台灣一...(恕刪)
只要吵架打架 理由特別多 .....

TXLC wrote:
原來要多收10%服務費,才算服務業,長見識了。大笑
...(恕刪)
那你說 計程車 算那一業?
他又不靠 小費 為收入,旅館員工要靠小費...算那一業?
餐廳員工有要靠小費...算那一業?


erta68 wrote:
其實我也討厭台灣一...(恕刪)

一個巴掌打不響
賀先生又不是李妍憬家的奴才
為什麼要他道歉
而不是李妍憬也道歉

在烤肉架前裝可憐
案發當時力氣可不小
連鞋根都打掉了

cougar2015 wrote:
那你說 計程車 算那一業?
他又不靠 小費 為收入,旅館員工要靠小費...算那一業?
餐廳員工有要靠小費...算那一業?

並非所有旅館員工都靠小費,也並非所有餐廳員工都靠小費
那你說旅館、餐廳、小吃店麵包店.....算不算服務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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