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ore220 wrote:當然有錯比較多的一方跟錯比較少的一方,但是能說後動手就完全沒錯?假設只要是你先動手我就可以無限制的出手打你?然後我沒錯?如果是的話法律就不會有防衛過當這一回事了。 你說「不是說......打人就是不對的?」我說「打人就是不對並不完全正確,要看因果,看是誰先動手碰到對方身體的。」你認為誰的說法比較嚴謹?法律有防衛過當這一回事,但也有正當防衛這一回事,所以打人就是不對的?
kenny6304 wrote:看了這一段對話,怎...(恕刪) 若要從「引起事端」的角度論定那也是司機先「急煞」才討來人家的三字經。三字經當然不對,可你「急煞」造成人家不舒服在先,也難怪人家三字經回報,回報「三字經」主要是,也讓你不舒服看看的一種動機與行為。你讓別人「身體」不舒服,人家也讓你「心裡」不舒服,剛剛好而已。還有,半夜的東區乘客當然是酒客,而且三教九流都有,自己要跑那種時段,遇到這種客人,很正常,自己要想辦法克服,要不然每天都很痛苦吧。為什麼會有那種,乘客被「急煞」後,應該好好講的論點,怎不想想,乘客被你「急煞」了,所以不爽,口氣就差了。一來一往的論點,才是正常、客觀的論點。豈有,你可以讓別人不舒服,而別人都要平和語氣讓你舒服的道理這種論點沒有偏見嗎?今天是誰出門賺錢?客人希望你好好開,不是欠司機的?如果抱持這樣觀念的人,也難怪會覺得乘客沒有好好說話。但司機自己有好好開在先嗎?
賀姓司機原來不是大都會車隊的嗎?大都會公司:李妍憬24小時內澄清否則提告(中央社記者朱則瑋台北1日電)李妍憬與計程車司機發生衝突,李妍憬日前控訴大都會衛星車隊公司管理不當,但大都會今天表示,該名司機非大都會隊員,要求李妍憬24小時內澄清,否則不排除提告。藝人李妍憬日前與賀姓司機發生口角、互毆,李妍憬昨天召開記者會,除指控賀姓司機打人,並控大都會公司管理不當。大都會公司今天早上10時召開記者會表示,案發當天,立即交叉比對資料,並無發現賀姓司機資料。客服人員聯繫李妍憬經紀人詢問,對方竟嗆「新聞這麼大,你們幹部都來處理了,還跑來問我,這樣會不會有點瞎!」「張飛打岳飛!」,大都會公司副總林永良說,公司根本沒有派幹部、也查無這名賀姓司機,該名司機與公司完全沒有關係,計程車上也沒有大都會標誌,李妍憬卻在公開記者會指控大都會管理不當,這已經汙衊到9000多名大都會司機。林永良要求李妍憬24小時立即公開澄清,還給他們清白,否則不排除提出告訴。1051101
c862088 wrote:http://news...(恕刪) 拉去撞車門這個聳動的標題一下,司機就穩墜入萬丈深淵.但從最新曝光較完整的影片來看,時間點相同,拍攝者不同,角度有異,呈現出來的是雙方拉扯推擠,司機手一拉,李一轉身手順勢碰觸車門,並無撞車門的狀況.
烏鴉1234 wrote:所以......司機只要脾氣大,就可以亂開車嗎? 所以......司機只要脾氣大,就可以亂開車、急煞整人嗎?事出必有因,看清楚,我沒說三字經是對的,但如果不想被三字經問候,自己就機靈點,少半夜到東區這種地方載客,不知道那邊很亂?不知道都是酒客?我看那司機,可是比女藝人還要會裝
至於不是大都會的,這去問清楚到底是哪一間就好,說錯的部分,人家信譽有損,道歉很簡單。只是一般會這樣誤認,通常是看車子上面的招牌。很多司機就跟超人一樣,車頂的牌子說換就換,誰搞得清楚。一個司機有好幾間車行的牌子,很常見啦。
有個影片不是因為紅燈煞車後,因燈號變了又補油門?下車後的拉扯我覺得也很怪阿,他說要拿包包,但是她的包包已經被朋友拿出來放在地上了。再來一開始坐後座怎麼會把包包放前座?還一直要從駕駛座那邊進去,不會從另一邊嗎?誰知道你會不會從駕駛座進去後就踩油門開走...一直跟司機拉拉扯扯,衣服都拉破了是用多大力?下車後司機給我的感覺就是不想理你,又自己硬上呼巴掌拿馬靴樣樣來。酒後的樣子隨著影片越爆越多越難讓人相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