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砍警案,我比較同情兇手

Mud Volcano wrote:
兩段式左轉的那框框已經被詬病許久了,有的框框離直行車輛三百公尺遠,有的離直行車輛只有驚心觸目的距離。是我該換大顆一點的心臟嗎?...(恕刪)


法律就規定這樣,規定兩段左轉就要遵守,既然不服你就直接左轉,沒被抓算你賺到,

之前報紙看到,有一個人一個月被同一警察抓兩次酒駕,第一次是他雖小被警察抓到,但他態度很不好,第二次是警察故意去堵他的,他也去抗告,最後當然還是被罰,酒駕罰很重沒錯,或許兩次酒駕對他生活會造成困難,但不酒駕很難嗎?

照樓主這種邏輯,酒駕被抓兩次就可以因為這樣就殺警察還得到同情...

ice27540 wrote:
我也說一下被炮好了...(恕刪)


真希望哪天你遇上隨機砍人時 別找警察幫忙

真希望你家招小偷時 別去報案

真希望你開車被撞時 別找警察處理
台灣人越來越兇殘,以後警察都要配槍2人一組以策安全
外加GPS/4G緊急壓扣,萬一被伏擊可以求援
我是同情警察的,在怎麼不爽,抓狂,砍人就是不對,

但是以自身經歷來說,講對開罰單的交通警察也是沒甚麼好印象,

之前騎機車在一個路口要兩段式左轉,

待轉區有機車我就繞到他後面,進去待轉區去等,

結果一個交警就從旁邊跑出來,說要開我闖紅燈...

哇咧莫名其妙,我只是進待轉區被人擋住,所以從他後面繞進去,

跟他解釋半天,知道開這個爭議太大,所以沒開闖紅燈,

然後呢?不是沒事喔,開始慢慢檢查有沒有其他可以開單的事項,

最後是沒帶行照還是駕照,開了一張罰單,

二十幾年前遇到的親身經歷,

之後聽人家說警察有開單的業績壓力我相信了..

黃先生1053 wrote:
如題1.要是我連被...(恕刪)


我同情你的家人…
請問大家跟這位警察碰過面?
我2個朋友有.違規開罰單沒錯
錯在員警態度.如同我另一篇發文
罰單該是遞給違規人.
而不是大力拉起雨刷再把罰單夾在前檔
字跡潦草到新海所同仁無法辨識
必須查詢勤務表才能知道開單是誰
該去反問兇手
為何有人要連續檢舉六次
讓警察去連開六張單
而兇手砍警
不也反應出
他為何會被鄰居連續告發六次
昨天我公司附近賣滷味的也這麼說
所以做生意的,對於違停罰單都有切身之痛

sobekmax wrote:
我是那警察我直接斃...(恕刪)



不能跟美國比,
台灣警察敢斃了攤販,
法官就敢斃了警察.
因為被砍的是警察,所以社會(媒體)關注的焦點才會在被害人(警察)身上。
假如今天被砍的是一般老百姓,社會(媒體)包含警察關注的焦點是在兇手(加害人)的身上,關心兇手有沒有被刑求?吃得好不好?有沒有床可以睡?...
至於被害人(老百姓)?基本上連理都沒人理,說不定還會被相關單位的承辦人員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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