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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解決。

台北市中心,一片這麼大的精華區土地,
蓋了大巨蛋後一年只給市府十天,年權利金零
可以用50年,說沒有鬼我不信。

vutuv wrote:
台北市中心,一片這...(恕刪)


這麼賺的大巨蛋,就是不肯毀約打官司要回來

說沒有鬼我才不相信

FemcAT wrote:
這麼賺的大巨蛋,就...(恕刪)

請問簽約五十年免權利金,覺得正常嗎?



vutuv wrote:
請問簽約五十年免權...(恕刪)


南部還有顆蛋市政府還倒貼,你一定也有興趣研究的。


colinucc wrote:
南部還有顆蛋市政府...(恕刪)

南部的土地價值是是台北市精華區土地的1/8.
在南部蓋一個蛋,蛋比土地貴
台北市蓋一個蛋,土地比蛋貴

請問在台北市中心精華區土地給廠商用50年,零權利金合理嗎?
vutuv wrote:
請問簽約五十年免權...(恕刪)


權利金的部分,合約裡是用回饋計畫取代。

20年前,松菸那塊地是精華地?

南部的地除了零權利金外,還給廠商15億元補助喔。

VICCHEN2006 wrote:
權利金的部分,合約...(恕刪)

約2005,2006才簽的,那個時候已經是精華區土地了
vutuv wrote:
約2005,2006...(恕刪)


多精華?公告地價多少?

大巨蛋那塊地既然這麼值錢這麼棒這麼精華這麼好賺,馬上解約拆蛋,台北市政府自己出錢興建營運自己賺啊!?
以現在來看當然值錢
那時sars橫行
房地產慘跌
根本沒人要投資
雖然有不少人乘機屯房
但以當時的市場氛圍
誰敢投資體育園區

vutuv wrote:
請問簽約五十年免權利金,覺得正常嗎?


50年免權利金不正常, 但至少大雄還提出了盈餘回饋市府和市民的措施, 北市府也不用出資協助興建.
最不正常的是當年扁府時代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駁回馬市府解約的決定吧?

此外上面網友提的漢神巨蛋除了免權利金之外政府還出資15億協助興建, 盈餘更不用回饋, 以你的角度是不是該算是弊案中的弊案?
^^A 請多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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