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linucc wrote:南部還有顆蛋市政府...(恕刪) 南部的土地價值是是台北市精華區土地的1/8.在南部蓋一個蛋,蛋比土地貴台北市蓋一個蛋,土地比蛋貴請問在台北市中心精華區土地給廠商用50年,零權利金合理嗎?
vutuv wrote:請問簽約五十年免權利金,覺得正常嗎? 50年免權利金不正常, 但至少大雄還提出了盈餘回饋市府和市民的措施, 北市府也不用出資協助興建.最不正常的是當年扁府時代的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駁回馬市府解約的決定吧?此外上面網友提的漢神巨蛋除了免權利金之外政府還出資15億協助興建, 盈餘更不用回饋, 以你的角度是不是該算是弊案中的弊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