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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年地勤哭了 企業工會:辛苦工作被當白痴嗎?

dwang wrote:
這可以去問空服員工會...(恕刪)


要問的是"桃園空服員職業工會", 可不是華航空服員職業工會
來!來!來!大家一起來,有鬧有糖吃,其他的國營企業(台電、自來水、中油、中郵、中華電信、中鋼、中船……)的員工,趕緊跟上這腳步,而中華郵政應該是下一個
台灣自始沒有團結的勞工,只有被分化/利誘的勞工.

這次華航罷工的主體不是華航公司的工會,而是華航空服員員工自行在桃園成立桃園空服員工會.加上華航公司也是自行搞小動作,他們也故意挖洞讓人跳,為何同一公司的員工會因不同職務來分,總工會下分空服員分會,機師分會,地勤分會.... 這就是挖洞搞離間勞工的團體. 然後罷工中,華航公司工會是反對,當成功時就要大家平等. 現資訊爆炸的年代,多找幾份資料來解讀,就可知當海水退去時,到底誰沒穿褲子.

華航除空服員外的員工當空服員跳出來的時,你們就要馬上表明心志. 當事件過後,再多的話,都是收割,馬後砲.

所以後藤新平說的真中肯. 也難怪台商老闆再中國的行為乖的像貓,回到台灣時卻是一頭鯊魚. 現中國勞工的待遇有些地分台灣已經跟不上了.





nana930421 wrote:
台灣自始沒有團結的...(恕刪)


國營事業或官股公司的罷工只是種樣板戲,所謂的資方其實是全體納稅人
對其他勞動條件更差的勞工來說
根本沒意義

所以請不要拿來和其他勞工運動相對比
因為他們要面對的,才是真正的資方!
會吵的才有糖吃,沒錯啊,就是這樣..
人家有勇氣先吵...
到時後資方應該還是會來跟你談,但是要完全比照空服員大概不可能吧..
如果只是沒有拿到跟空服員一模一樣的讓步條件,而學她們罷工,是得不到社會支持的..
難道罷工的訴求是"早知這麼好,我也要"嗎?弱掉了..
不過多少還是可以爭一些福利或該有的啦..
我是說 "透過同樣手段合法" 可不是只說 "透過同樣手段"

法律上有要求要罷工前要明訂哪天幾點開始嗎? 更何況工會不是在幾星期前就已經說會罷工了, 華航還說有七項應變措施可用


sunhm wrote:
真好,大家都採用 ...(恕刪)
資方本來就把這些地勤當成智障,忠心工作還會幫忙批鬥其他勞工,多好啊? 可以施捨幾根狗骨頭,但福利和升薪免談!
晴耕雨讀123 wrote:
會吵的才有糖吃,沒...(恕刪)


事情才剛剛開始,並沒有落幕,所謂上有政策下有對策,天真的以為資方真的讓步了?繼續看下去就知道。

會吵的有糖吃⋯⋯給的是裹著糖衣的毒藥⋯⋯
dwang wrote:
法律上有要求要罷工前要明訂哪天幾點開始嗎?

沒有要求喔,
完全合法啊!
所以強烈建議: 以後都儘量採用無預警式罷工!

甚麼,
還問別人的損失誰來賠,
這才不干罷工者的事,
完全是合法行為呢!
胖子是柯粉 wrote:
http://udn...(恕刪)


勞資雙方
對於這次罷工抗爭
主要的訴求是如下
請大家參考
法律沒有很複雜

有關勞基法84-1修正草案有兩個版本,分別由王惠美與賴士葆所提出,

其中王惠美的版本,要求刪除勞基法84-1中「經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之工作」之限制規定,意即開放所有職業,只要經勞雇雙方另行約 定,就可適用遭勞團詬病為「奴工條款」的勞基法84-1。

而賴士葆的版本則完全相反,為避免部分行業濫用或誤用勞基法84-1,他希望能強化「經 中央主管機關核定公告」這項規定,故提出「適用範圍之勞動契約應由主管機關制定示範 本供各級機關參考」。

此外,賴士葆在這項草案當中,也要求訂定審查及監管機制,以保 護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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