yuffany wrote:
如果英國與台灣有簽訂類似的國籍分流協議但是又違反,為何不生氣,為何不罵?
這個假設不成立。
另外,我對於英國司法的信心度與對大陸是截然不同的,當然你也可以認為是相同,這是個人自由。
順道一提,
當初肯亞那批人被引渡到中國之後,
我們要派人去探視,中國卻說「不方便」,
這是一件十分詭異之事,
他們都把人抓走了,政府派官方人員去了解關心一下都不行,
這不是很不合理嗎?
現在犯人在媒體、在法庭上認錯完畢,
中國現在「方便」我們派人去探視了,
這中間有沒有什麼相關性,大家可以自行解讀......(恕刪)
如果一開始大家都跟你一樣理性就好了
直接討論國極分流協議,直接和對岸直詢為什麼沒有遵守原有的協議
原有的協議是否針對本次事件適用,如果不適用,是否需要提出新版的協議與對岸討論
一開始如果討論方向是這樣,根本不會亂成一團
至於對方不給探視又是後話,一開始雙方就開始不理性,之後想理性也沒有可能了,我擔心這是未來的趨勢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