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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萬億:18趴修正 可溯及既往


whosee168 wrote:
退休之後,無論職位高低,其能力貢獻皆歸零,則應採社會主義齊頭式平等,領取相同的生活保障年金(恕刪)

這個說法如果成立的話,那大家是要繳一樣多的錢,而不是薪水愈高繳愈多喔!那到底是要定多少?那低薪的恐怕要繳更多錢了,高薪的就不用繳那麼多了,那以前多繳的要不要退回?
剛看到的 => 公務員涉貪 判7年以上退休金將追回

部份內容:

條文也規定,經判處有期徒刑3年以上、7年未滿者,應自判刑確定日起,減少退休金50%;經判處有期徒刑2年以上、3年未滿,應自判刑確定日起,減少退休金30%;經判處有期徒刑1年以上、2年未滿,應自判刑確定日起,減少退休金20%。

民進黨立委顧立雄表示,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所涉及的洩密案,因全案已經判決確定,這次的修法已經無法處理,但前桃園縣副縣長葉世文涉貪案,至今還沒有判決確定,只要在判決確定前完成修法三讀,葉世文的退休金將適用,有可能被追回。



可溯及既往 ? => 前檢察總長黃世銘所涉及的洩密案,因全案已經判決確定,這次的修法已經無法處理,


如果不得領退休金? 那每個月繳的退輔金? 變成白繳的了! 連退輔金也沒了?
目前軍公教勞之退休金,只要是年金保證領到死的方式,由於每個都是繳少領多,每個都會破產,現況只有勞退新制才是比較穩健的.所以軍公教勞也應改採勞退新制的方式,政府資方提撥率提高到12%(搭配各項保險取消老年給付,資方負擔的保險費率可下降),再加上個人自由提撥6%,以30年年資為例,所得替代率約為職涯平均薪資的42%.

把退休金放入保險裡面實在是很奇怪的事,保險就是花小小的錢去因應突發超出負擔的風險,然退休金是可以用時間累積,根本就不應放入保險,我指的就是勞保公保農保根本不該放入退休金(或老年)給付的項目.

說穿了其實就是既得利益而已還活著就應朔及既往
要說到做到,不要只是嘴巴講講,就是不廢,等到選舉又可以操弄。
kantinger wrote:
農的部分不就一堆爭議...(恕刪)

既然要處理,要有所謂的公平正義,那麼就把現行所有發錢的津貼政策一併提出討論,比如說,老農津貼,這根本是買票政策,這部份難道都不用檢討嗎?
我的原則很簡單 自己的退休金自己繳 不要有政府稅金的補貼

公務人員常說退撫繳比較多 所以退休可以領比較多 這我同意

但有沒有拿政府稅金補貼? 如果沒有 我就沒意見......

像現在的勞保 還有上限哩.....我第一份正式工作就超過這個上限了.....


michaelliupac wrote:
目前軍公教勞之退休金...(恕刪)

老頑通 wrote:
我同意要檢討就一起...(恕刪)


所謂的年金改革也就是拖別人下水的產物

要改就全面改,且要真的符合公平正義,

像李遠哲服務公職才十二年,就可以爽領每月50萬到死
老頑通 wrote:
我的原則很簡單 ...(恕刪)


先搞清楚政府身為軍公教僱主,本來就要提撥相關費用,

如依你的原則那一般企業僱主也不需提撥相關費用

另軍公一樣有上限,本俸級距定在那裡,只是最高級別比勞工高
不解決財政惡化無法支付退休金這個根本的問題,只在銷減公務員18%優儲利息作文章。

違反信賴保護原則此例一開,難保各職業的退休金日後也是被開刀的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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