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king- wrote:恭喜台灣成為世界第一不管是大便 地溝水 叟水只要精練就沒事了台灣第一阿 首先你要提出人家是拿大便 地溝水 叟水來精練的証據拿不出來當然是無法定罪,反而人家還可以告你毀謗請自行google什麼叫做「無罪推定原則」
chuangyiwei wrote:該靠北的是檢察官吧...(恕刪) 一堆人搞錯方向,這檢查官舉證也太遜了,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法官要怎麼判?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過度講求證據,固然是為了維護人權法治,然而過度膨脹的官商勾結,鋪天蓋地的金權,要先湮滅證據還不容易.不合理的事,再怎麼沒有證據也說不過去,陪審團制度的優點就由此可見.小老百姓沒權沒勢只能稍微靠第三權來發聲,不知為何有人會將這種社會氛圍當成民粹.這種鱷魚返鄉的紅頂商人對台灣沒有任何的感情卻想用槓桿做利益的最大化,賺黑心錢就是它們的中心思想,法律只是最低標準,怎麼會有人天真地覺得司法還它們清白,它們的產品是沒問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