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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訊/驚呆了!頂新黑心油,魏應充起訴30年變無罪,7人無罪!

幾樓看下來顯示台灣人的法治教育和觀念很差而已
法院講求的是證據,有足夠證據力下可以說法官的判決錯誤或有問題
但現在是證據力看起來很明顯不夠
當然沒證據不一定代表沒犯罪,但沒證據法官是不能判有罪
一雙玉臂千人枕、半點朱唇萬客嚐,還君明珠雙淚垂、恨不相逢未嫁時
ebola01 wrote: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恕刪)



你認為頂新有罪
請問有一刀斃命的証據嗎?
pk-king- wrote:
恭喜台灣成為世界第一
不管是大便 地溝水 叟水
只要精練就沒事了
台灣第一阿



首先你要提出人家是拿大便 地溝水 叟水來精練的証據
拿不出來當然是無法定罪,反而人家還可以告你毀謗
請自行google什麼叫做「無罪推定原則」
果然在台灣什麼事情都有可能發生
大統的高董會說
不公平吧
ebola01 wrote:
頂新劣油案一審宣判...(恕刪)
該靠北的是檢察官吧 查了這麼久還是查不到有用的證據

法官也很無奈 沒有有用的證據也只能判無罪

因為是民主國家 所以會有這樣的法官

不用證據就能判人入獄的法官 要去極權國家找



不恨古人吾不見 但恨古人不見吾狂

chuangyiwei wrote:
該靠北的是檢察官吧...(恕刪)

一堆人搞錯方向,這檢查官舉證也太遜了,沒有一刀斃命的證據,法官要怎麼判?

刑事訴訟法第154條第1項:「被告未經審判證明有罪確定前,推定其為無罪。」
這個判決已經在臉書迅速蔓延了,憤怒之聲的文章按讚數不斷增加,

國民黨接下來搞不好連立委都要全軍覆沒了.

相信我,我這個基層小老百姓感受到的氛圍很準的.

過度講求證據,固然是為了維護人權法治,然而過度膨脹的官商勾結,鋪天蓋地的金權,要先湮滅證據還不容易.不合理的事,再怎麼沒有證據也說不過去,陪審團制度的優點就由此可見.小老百姓沒權沒勢只能稍微靠第三權來發聲,不知為何有人會將這種社會氛圍當成民粹.這種鱷魚返鄉的紅頂商人對台灣沒有任何的感情卻想用槓桿做利益的最大化,賺黑心錢就是它們的中心思想,法律只是最低標準,怎麼會有人天真地覺得司法還它們清白,它們的產品是沒問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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