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aoxinzuo wrote:
或許是因為你自以為有資格代表公眾權益??
一棟大樓每個住戶都有自己的權益要照顧,甚麼時候變成由你當代表??
別忘了公眾權益是你寫的。我只是看到感到好笑而已。因為違和感令人發笑。
至於下面那句是你自己想像的,我並沒有興趣參選你們那社區的代表。
有些人忍受,只是不想當壞人,忍著期待著有人能出來當正義哥。
有人忍受,是因為不知自己有安寧的權利,
因為有人拿著一知半解的法律當大聲公而被誤導。
試想某一天,捷運上,馬路上,戴耳機的人不再戴耳機了,全把自己愛聽的音樂擴音大放送,
有違法嗎?不爽去提告啊!
台灣會變成怎樣? 人人在家出門二十四小時全戴上耳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