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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烈譴責台大副校長陳良基妨害新聞自由辭職負責


hn1271n wrote:
人家要採訪的是學生...(恕刪)
那先抓侵入的學生就理所當然了,記者當證人
他會下台 天就要下雪了 頂著學術光環(很質疑) 說話就不一樣嗎?
知識分子 就是要前後一致 標準一樣 請問強闖部長室 是對的嗎? 可以無限合理化嗎?
那別人要去他的辦公室就用校警驅逐 這對嗎? 為何紅衛兵可以 別人要去採訪這位大大學者 就不可以呢?
台灣知識分子難道都是如此水準嗎?
〈大法官釋字689號〉
「新聞自由所保障之新聞採訪自由並非僅保障隸屬於新聞機構之新聞記者之採訪行為,亦保障一般人為提供具新聞價值之資訊於眾,或為促進公共事務討論以監督政府,而從事之新聞採訪行為。」

也就是說,由《憲法》第11條言論自由所延伸出的新聞自由,不僅保障媒體以及媒體記者,亦保障一般民眾從事新聞採訪行為。

大法官的解釋重點放在「行為」,而非「身份」或「職業」,更與「立場」無關:

不管你是記者、抗爭者、路人,或者賣香腸的阿伯都無所謂;你對抗爭的立場支持或反對都可以;你甚至不需要自稱是公民記者。

只要你當下為了新聞或公共價值在拍攝、紀錄、採訪,那麼你的採訪權就應該獲得保障。

警方不能任意侵害,或以身份、職業、立場為由,給予差別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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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經有很多類似文章出來了

一直強調 誰是真的報社記者 誰不是 ...

恕我直說 .. 護航不是不可以. 但至少有個...


LOUIS2133 wrote:
恕我直說 .. 護航不是不可以. 但至少有個......(恕刪)


人家的專業法律訓練又不是中華民國的
拿中華民國的大法官解釋令來打他臉可能不會痛
都做台大副校長了,怎麼邏輯還這麼差,被人家用同樣的條件搞了吧...
講了好幾天還不辭職

都一個大人了還是自喻"呆完"最高學府的副校長

不知道民意之所歸

真有你的

陳良基退休不知道有沒有18%
steven0415 wrote:
http://www...(恕刪)

陳良基現在要辭職了
因為高升了
之後他是否還支持大家可以闖入教育部部長的辦公室?
這傢伙因政治正確,終於當上教育部長,當初強力支持反課綱學生霸佔胡鬧,卻不讓記者去他辦公室採訪,還報警抓人,我們可以體諒你當時蠻橫又膽小的雙重標準,但現在該是時候讓你一貫支持的台灣版言論自由、新聞自由發揚光大了吧。

kevin-a1 wrote:
這傢伙因政治正確,...(恕刪)


4個字: 雞犬升天

smallbeetw wrote:
4個字: 雞犬升天...(恕刪)

應該改成:現出原形
好一個官場現形記,潮水退了只看到留下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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