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子2008 wrote:蔡正元是付費使用美國圖檔公司的照片轉貼在臉書上是臉書分享無重制更無營利你就說是盗圖 哪間圖檔公司? shutterstock? getty?不是攝影師直接跳出來指出他盜圖嗎...(還不只一位)臉書分享的必須附上作者名稱和來源位置,才可以主張合理使用,更何況政黨的宣傳並不算是新聞使用...如果真的有付費使用,那就把授權書拿出來澄清不就得了~
狗子2008 wrote:蔡正元那一張拿來做政黨宣傳使用? 公眾政治人物的臉書PO文且設定為公開,就算是廣義的宣傳使用,文章上有使用到他人所拍攝的照片,且又沒有寫出作者和作品來源,就難以援用法律上的合理使用,那麼如果在沒授權的情況下,就是侵權,何況原圖攝影師都跳出來指控了~狗子2008 wrote:所以柯文哲有授權書拿出來瞧瞧 拿來出來瞧瞧 拿出來瞧瞧 柯文哲的文宣部分爭議是此文宣是否為二次創作及如為二次創作是否侵權,日本有少部分作者和出版社會很堅持禁止其作品二次創作,(像是三麗鷗旗下作品嚴格禁止二次創作)但多數作者和出版社對二次創作採較開放的態度,(不能刻意混淆官方和同人商品)比較有問題的地方在於該文宣出自某行銷公司....通常日本作者和出版社僅對"個人"或"同好團體"的同人創作在某程度上讓步,這點爭議會比較大,就看原作者和其版權管理者是否要提告了~蔡正元部分是直接把對方的照片複製貼上,屬於重製行為,跟改作及二次創作完全不同...
skyprayer wrote:公眾政治人物的臉書PO...(恕刪) 所以你的看法蔡正元 fb臉書轉貼別人照片未註明來源 是十惡不赦 罪大惡極柯文哲 盜用別人的漫畫 改作還是二次創作 印刷 宣傳 倒也不是什麼問題了解 完全了解了
疑?柯p不是最討厭“聽說“?不是說在美國“聽說“就等於亂說?怎麼除了聽柯建銘說、聽小秘書說,現在又聽外包廠商說?難道這次仍然不算“聽說“?-------------------------------------------------------------------------------柯P化身小當家恐抄襲 柯:聽說作者滿高興的2015年06月16日【張博亭╱台北報導】台北市長柯文哲前天在臉書放上大巨蛋安全圖卡,他化身為動漫《中華一番》料理達人「小當家」,希望市民表達對蛋料理(大巨蛋)的想法,不過外界質疑這是抄襲小當家漫畫,柯文哲今表示,這是外包製作的,那個外包公司已經有找作者(漫畫原作)溝通,聽說作者蠻高興的。
狗子2008 wrote:所以你的看法蔡正元 fb臉書轉貼別人照片未註明來源 是十惡不赦 罪大惡極 我先前回文中可曾出現"十惡不赦 罪大惡極"?未註明來源可能是疏忽或是沒相關概念,被作者抗議時道歉補償侵權損失其實就算有誠意了,但被抗議後把作者封鎖置之不理,這就是故意的惡質侵權行為,何況還是有頭有臉的立法委員...讓這種行為更加可恥....狗子2008 wrote:柯文哲 盜用別人的漫畫 改作還是二次創作 印刷 宣傳 倒也不是什麼問題了解 完全了解了 我的回文有提及這部分涉及二次創作認定,可能涉及的因素比較複雜~不代表沒問題啊(或許法律上不至於被提告,但社會觀感就難說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