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d20112 wrote:如果偷竊罪能震懾小偷,就不會有下個人被偷.如果傷害罪能震懾暴力,就不會有下個人被打.如果酒測能震懾酒駕,就不會有下個人酒駕....(恕刪) 樓主說的很對, 這不是會與不會的問題,有人不會被震懾但大部份人會。實施酒測之後,酒駕肇事率大大降低就是事實。
T&S wrote:...(恕刪)如果台灣今天沒有法律 民眾是不是直接衝進去把人拖出來直接殺了? 哪~你抓到重點了~今天之所以不會有民眾直接衝進去把人拖出來殺了,個人以為,某種程度上來說,就是人民還對『司法可以還給他們一個公道』有那麼一丁點兒期待~姑且這個『公道』是不是符合看著別人吃麵喊燒的廢死團體的期待~如果今天廢死了,那...反正就廢死了咩,只要是有嫌疑的先拖出來殺了再說~國家公權力處決錯兇手還有得國賠,私刑殺錯兇手找誰賠?別忘了,到那時候早已廢死,難道要殺掉那個殺錯兇手的人嗎?好個環環相報~
wkh2006 wrote:苗博雅說:如果死亡能震懾瘋狂,就不會有下個受害者...(恕刪) 反之...如果死刑可以震懾瘋狂,不會有下個受害者..那就可以判死刑?那好吧....以後酒駕......死刑闖紅燈....死刑亂丟垃圾...死刑這樣好不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