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返家遇賊扭打屋主失手奪命,竊賊之弟罵屋主兇殘

希望是無罪,
我家只有女人,幾年前在板橋大仁街,住舊公寓時半夜被闖過一次
當時我跟我媽都被竊賊打,我媽還被打到住院
幾年過去了~根本抓不到~

現在我希望開放自衛槍枝,如果開放我一定會買一把放家裡

這竊賊家屬..有種拿下口罩來面對鏡頭~
說實話

壞人已經侵門踏戶了

家裡還有懷孕的心愛妻子

這時候不拼命,還算是人嗎?

jerryleon wrote:
雖然我也不完全認同屋...(恕刪)


如果真的要幫這位先生, 他應該要行使緘默權, 媒體也不要一直亂挖亂報, 這是中時的報導:

何因尿急直衝浴室,發現浴室門由內擋住推不開,他猛力推出一個縫隙,赫見裡面露出一條人腿,驚覺有人躲在裡面,硬推開門擠進浴室,對方一個右勾拳就打過來,他蹲下閃避沒被擊中,馬上撲上前與對方扭打一團

驚覺有人躲在浴室內, 然後還硬推開門, 對方分明已經被困在浴室, 只要不讓對方出來就已經有充分安全, 這位先生哪來的自衛, 哪有什麼輸了就是二屍三命, 這就是謀殺, 對方那個右鉤拳才是自衛. 難不成這位先生是美國電影看太多嗎? 以為自衛是無敵的, 即使在美國, 這樣的案例也有二級謀殺之嫌, 因為雙方可不是面對面的打照面, 而是其中一方處於安全的地方, 在權衡之後發動攻勢, 怎麼能夠說這是自衛.

從頭到尾幾乎都是他在發動攻勢, 從自己的控制區(浴室外)往對手的控制區(浴室內)進攻, 再加上他自己所受的陸戰隊訓練, 檢察官如果真的想幫他, 最好用謀殺罪起訴, 然後法官再來認定謀殺罪不成立, 或許可以完全無罪. 如果檢察官以防衛過當來起訴, 法官要怎麼來幫他徹底無罪呢?

neomanstein wrote:
驚覺有人躲在浴室內, 然後還硬推開門, 對方分明已經被困在浴室, 只要不讓對方出來就已經有充分安全, 這位先生哪來的自衛, 哪有什麼輸了就是二屍三命, 這就是謀殺, 對方那個右鉤拳才是自衛. 難不成這位先生是美國電影看太多嗎? 以為自衛是無敵的, 即使在美國, 這樣的案例也有二級謀殺之嫌, 因為雙方可不是面對面的打照面, 而是其中一方處於安全的地方, 在權衡之後發動攻勢, 怎麼能夠說這是自衛.

從頭到尾幾乎都是他在發動攻勢, 從自己的控制區(浴室外)往對手的控制區(浴室內)進攻, 再加上他自己所受的陸戰隊訓練, 檢察官如果真的想幫他, 最好用謀殺罪起訴, 然後法官再來認定謀殺罪不成立, 或許可以完全無罪. 如果檢察官以防衛過當來起訴, 法官要怎麼來幫他徹底無罪呢?


同意這也是一種說法,竊賊家屬可以參考,反正人人都可以有一種說法

neomanstein wrote:
如果真的要幫這位先生...(恕刪)


他是怕小偷衝出來撞到他懷孕的老婆... 當然要把他壓制啊

小偷知道他老婆懷孕嗎?! 如果今天他讓小偷衝出來遇到他老婆

小偷為了順利逃跑推了孕婦一把... 導致孕婦流產... 要算誰的?!

將心比心好嗎...換作是你,你會讓小偷出來喔?!

洄瀾之子 wrote:
他是怕小偷衝出來撞到...(恕刪)


........你可以多比較幾份報導, 裡面從頭到尾只有一件事, 他硬推門闖進去發動攻勢, 而且那個竊賊還推門不讓他進去, 那位先生只要不讓竊賊出來就達到自衛的目的, 我可沒說要讓那位竊賊出來.

neomanstein wrote:
如果真的要幫這位先生...(恕刪)


不要扯美國
在美國搞不好屋主就一槍斃了他

不能扯身材
李連杰也小小一隻

要擺脫防衛過當的話
得想辦法往:今天一個沒弄好我就掛點了,連上法庭的機會都沒有..的方向辯論

現在我還沒想出方法,針對一個要跟你拼命的男人
如何沒有任何工具讓他喪失行動力,而確保不弄死他
這件事情
我不從法律立場來看
也不從道德觀點來看
只從經濟層面來看
屋主也太可憐了
好端端的房子
一夕之間變成凶宅了

小偷家屬不用賠償嗎?

neomanstein wrote:
........你可...(恕刪)


我很懷疑在那種情況下
屋主會去思考甚麼叫"正當防衛"

neomanstein wrote:
........你可...(恕刪)


他是不讓他出來沒錯啊~ 不然你有更好的方法!?

更何況醫護人員到場.屋主有詢問是否要對他CPR,醫護人員說不用
送到醫院後10小時才不治...

屋主並沒有在第一時間就致小偷於死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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