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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空難真相段宜康質疑:機長要求改跑道遭拒


陳阿小草 wrote:
在當天那樣惡劣的天候下
怎能讓塔台依照一般的標準流程來處理呢?...(恕刪)


那些標準流程都是靠以前死了上百、上千、上萬的人換來的寶貴經驗

華航技工在機翼換螺絲時缺料,不按一般的標準流程,臨時換一支長一點了螺絲
最後在日本整台燒掉

很多都小小疏失或不按一般的標準流程,整台飛機、人員掛掉
某次的失事,飛安委員就會查明發生何事?
若標準流程有錯,那就修改標準流程,所以這些標準流程都是血淚換來的
discovry有很多飛機災難片,可以去看看

一般的標準流程、緊急作業流程,機場都一定要按表操課
https://www.flickr.com/photos/aquamojo/sets/
陳阿小草 wrote:
上面幾位都拿 "正常...(恕刪)


為辯而辯...
連失事原因都不知道
哪來的解決方法?

權責放給機長是你自己提的
連數據都沒有你是從何而知能避免這次事故?
若不能有效避免這又算何種解決?
這麼明顯的邏輯漏洞就是從你先入為主而來
頭痛亂醫想到甚麼就武斷下結論
還不改正一直在當假先知
看了新聞就在亂槍打鳥
最好規則程序權責是自以為這麼草率就能變動


直接問你
在你認為權責放給各機長前提下
三台飛機若要求都不同
塔台要怎辦?
你網路找來新聞資訊得出的結論
是能幫你解決這問題嗎?
用結果論這錯誤方式反推套用的答案
那只是服務你既定立場與說法
並不是預防未知事故的方法

一堆人在說盲點卻完全置之不理
聽懂的人早就該回頭修正補強了
立足點就有毛病後續推論是要怎麼準確貼近現況
進而有適合且能解決問題的方案?

陳阿小草 wrote:
大大您好我絕對相信您...(恕刪)




我不知道為什麼有三班機師要求要從02落地

我想民航局會去查 為什麼這幾位機師要超限去落地

事後可能會給予罰款


從02落地絕對不是兩權相害取其輕

事實上是可以返場 油料絕對夠

Allen Yeh
會不會機師是問一下
可以從那降落嗎
塔臺回那邊是順風不行
所以其他家才沒有繼續要求從那降落

Flytiger wrote:
肯尼大是想問你那些內容是代表什麼?千萬不要告訴我你不知道!



不好意思,我也是屬於不知道的那一群,可以請您開示嗎? 直接講答案應該比較直接了當,畢竟這裏不是課堂,不講究諄諄善誘,感謝。

steven0415 wrote:
換跑道遭拒機長有權不...(恕刪)


真的,段宜康踹共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thunderbird wrote:
那些標準流程都是靠以前死了上百、上千、上萬的人換來的寶貴經驗

華航技工在機翼換螺絲時缺料,不按一般的標準流程,臨時換一支長一點了螺絲
最後在日本整台燒掉

很多都小小疏失或不按一般的標準流程,整台飛機、人員掛掉
某次的失事,飛安委員就會查明發生何事?
若標準流程有錯,那就修改標準流程,所以這些標準流程都是血淚換來的
discovry有很多飛機災難片,可以去看看

一般的標準流程、緊急作業流程,機場都一定要按表操課(恕刪)



"華航技工在機翼換螺絲時缺料,不按一般的標準流程,臨時換一支長一點了螺絲
最後在日本整台燒掉"

不知這段資料的來源? 已經幫你備份了
Edison

edison01 wrote:
"華航技工在機翼換螺...(恕刪)


他在誤導

說的是華航在那霸機場事件

2009年8月28日,日本運輸安全委員會調查報告結論中說明該飛航事故之可能肇因為:當該機於那霸機場落地後收起翼前縫翼(slat)時,右翼第5號翼前縫翼內側之軌道室(slat track can)遭刺穿,燃油經由穿孔流到機翼表面。當飛機停止於停止線後,洩漏之燃油與右發動機高溫區域接觸引發火勢,並造成飛機發生數次爆炸後燒燬。

調查報告結論說明軌道室穿孔是因下止擋組件(downstop assembly)由前述內側軌道後端脫落,掉落於軌道室內,當翼前縫翼被收起時,該組件被軌道擠壓造成軌道室穿孔。

調查報告結論推測下止擋脫落之原因是:該公司於事故發生前一個半月,依該型機製造廠(波音公司)發佈之服務信函,執行下止擋組件預防螺帽鬆脫之維修作業時,螺帽側之墊片掉落造成下止擋組件由軌道脫落。

調查報告結論推測另一項影響下止擋組件脫落因素為:在螺帽側墊片未安裝時,該下止擋組件之設計,無法避免下止擋組件由軌道上脫落。 結論中另提出墊片脫落之相關因素包括:儘管螺帽之位置於維修作業時難於接近,但飛機製造廠或是該公司在準備該項服務信函及工程指令時,皆未投注足夠注意力,而該項作業之維修及監督人員也未向派工單位回報該項工作之困難。

報告中日本運輸安全委員會提出以下2項飛安改善建議:
建議美國聯邦航空總署(FAA)督導該機製造廠波音公司: 當準備航空公司維修工作,如服務信函/通告等說明時,應該詳細定義工作範圍,並適當評估工作區域之工作情況及環境,以預防維修錯誤。
建議中華民國民用航空局(CAA)督導中華航空公司: 當計劃及執行維修作業時,應確認執行之作業範圍,適當評估工作情況及環境,擬定對策以預防維修錯誤,確實執行及強化於2009年因應本事故之改善措施[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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