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kpkkeigo wrote:
這樣能算是無心的嗎...,真是佩服這位大大的判斷...,如果大家都認為她沒有錯,那她幹麻要道歉,還要請假休息,是頭殼壞去不成。
身為球團的啦啦隊員,本來就會有很多鏡頭去TAKE啦啦隊員,我想這位攝影大哥原本是想拍下啦啦隊員和球迷之間的良好互動,沒想到他們拍完照後還沒有把鏡頭轉開,小文隨即馬上就顯露出厭惡的表情,這該怪攝影大哥?這個叫做攝影大哥居心不良?追求不成而挾怨報復?現在是流行把自己的錯都推成是別人的錯嗎?只能說給你機會表現,可以提升人氣,卻因為自己的不敬業而搞砸了這次的鏡頭。
既然大家都怪是攝影師幹麻刻意去TAKE啦啦隊員,那以後乾脆就規定攝影機只能拍球員,其他的一律不准拍,拍到就懲處攝影師,這樣好不好呀?
還是為了避免我們啦啦隊的正妹被宅男騷擾,乾脆規定凡是宅男、胖男、醜男,都不可以進入球場加油,這樣好不好呀?
※P.S.胖哥本人都沒表示意見?他本人現在一定被傷透了心,還想要人家出來表示什麼意見?是想把他挖出來再次給他二度傷害嗎?
....(恕刪)
反正鄉民們沒問過該員與胖哥意見不也早就將影片廣加流傳散布並任意自行加油添醋了?傷透胖哥心的到底是媒體,鄉民還是該員?
這還真是皇帝不急急死一群太監,真心問一句,還需要胖哥出來表示意見嗎?fb鄉民們不都早就爭相以胖哥總代理身分自居了嗎?

GreedIsland wrote:
反正鄉民們沒問過該員與胖哥意見不也早就將影片廣加流傳散布並任意自行加油添醋了?傷透胖哥心的到底是媒體,鄉民還是該員?
這還真是皇帝不急急死一群太監,真心問一句,還需要胖哥出來表示意見嗎?鄉民們不都早就爭相以胖哥總代理身分自居了嗎?(恕刪)
既然小文她都已經承認她錯了,也道歉了,大家一定會選擇原諒的,台灣人總是善良的,整理好情緒再出發就好了。
但是誠心建議一些想為這位啦啦隊員護航的粉絲們,別再害她了,一直把錯推給這位胖哥好色、推給攝影師居心不良、推給媒體大肆散播,這樣硬拗反而難看。
GreedIsland wrote:
我也可以學鄉民們合理懷疑媒體攝影師追求該員失敗所以挾怨報復嗎(恕刪)
非常歡迎以理性來討論,但是這個懷疑攝影師追求啦啦隊員不成而挾怨報復,這個就有點...
GreedIsland wrote:
是為理說話不是為人說話,小文認錯是被逼的還是真心的?你又不是胖哥你有甚麼資格原諒?
fb鄉民不是胖哥麻吉,01網友也不是該員粉絲,您老兄也不是胖哥代理人,對吧?
(恕刪)
如果照您的說法,那只有胖哥本人才有說話的權利,完全不干我們的事了,那您何必上01來回文呢?
如果小文是被逼著要道歉,那我還真的建議她乾脆就退出這個圈子好了,不管是做啦啦隊或是做MODEL,都是非常迫切地需要鏡頭的捕捉,爭取在鏡頭前曝光的機會,不然這樣的職業就失去意義了,如果你失去了鏡頭,或是排斥鏡頭,甚至是厭惡被偷拍,那表示你不適合這種性質的工作。
pkpkkeigo wrote:
非常歡迎以理性來討論,但是這個懷疑攝影師追求啦啦隊員不成而挾怨報復,這個就有點......(恕刪)
當然當然,01對比ptt和fb向來以相對理性聞名
但能否理性討論也得看討論的對象是否理性,不是嗎?
小弟那句不過就是比喻,如果我也學fb鄉民們胡亂推測加油添醋的話,您說這討論還能理性嗎?
但fb上諸如此類的東西可是罄竹難書唷,如果fb上的東西能當成一個評價理性的標準,那小弟比喻的合理懷疑又會有甚麼不理性的問題呢?
pkpkkeigo wrote:
如果照您的說法,那只有胖哥本人才有說話的權利,完全不干我們的事了,那您何必上01來回文呢?
如果小文是被逼著要道歉,那我還真的建議她乾脆就退出這個圈子好了,不管是做啦啦隊或是做MODEL,都是非常迫切地需要鏡頭的捕捉,爭取在鏡頭前曝光的機會,不然這樣的職業就失去意義了,如果你失去了鏡頭,或是排斥鏡頭,甚至是厭惡被偷拍,那表示你不適合這種性質的工作。......(恕刪)
小弟質疑的並非胖哥也非小文,小弟說過了小弟站在理的那邊不是站在人的那邊,鄉民們憑甚麼逼人道歉?有得到胖哥的授權嗎?這是站在理字上考量而非為小文說話,因為小文和胖哥的角色將來可能會變成你我或路人甲,必須以相同標準來看待
雖說演藝圈需要燈光需要鏡頭
但所有的人都討厭被偷拍,也討厭惡意炒新聞侵犯個人隱私的狗仔
就算是影星或藝人都一樣
例如眾人推崇的劉德華先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trySsK1lm4
國際巨星避狗仔厭惡狗仔打狗仔與狗仔發生衝突的新聞也時有所聞,在此就不再多引申贅述,我相信並不存在你所說的不適合這種性質工作的問題,而是沒人喜歡隱私被侵犯或攤開在公眾眼光下來任人檢視
類似這種未經本人同意的偷拍並傳播散布侵犯隱私的影片傷害藝人形象及粉絲心靈的行為要算是正常的媒體自由還是惡質侵犯隱私的狗仔呢?
幸好小弟不是胖哥,否則我一定對該媒體提告求償
GreedIsland wrote:
雖說演藝圈需要燈光需要鏡頭
但所有的人都討厭被偷拍,也討厭惡意炒新聞侵犯個人隱私的狗仔
就算是影星或藝人都一樣
例如眾人推崇的劉德華先生
http://www.youtube.com/watch?v=rtrySsK1lm4
國際巨星避狗仔厭惡狗仔打狗仔與狗仔發生衝突的新聞也時有所聞,在此就不再多引申贅述
像這種未經本人同意的偷拍並傳播散布傷害胖哥粉絲心靈的行為要算是正常的媒體自由還是惡質侵犯隱私的狗仔呢?
幸好小弟不是胖哥,否則我一定對該媒體提告求償(恕刪)
雖說狗仔文化不可取,但是當這些狗還沒完全被除掉之前,想要當藝人,最好就要謹言慎行。
另外,在球場上拍啦啦隊成員,需要經過本人同意?而且你直接說這次的事件是攝影師在偷拍啦啦隊員和胖哥,我覺得非常地不恰當哦。沒事的時候,攝影師的鏡頭是幫你提升人氣,出事的時候,才在怪攝影師偷拍?
會說出這樣的言論,我猜您是沒去過球場吧,還是完全沒看過球賽?以後職棒轉播都改用電台轉播好了,免得攝影師被幾萬名觀眾指控偷拍。
另外想請問一下,如果你是胖哥,你想要用哪一條法律來對攝影師提告?說出來給大家參考一下。
如果把球場上的攝影師說成是狗仔,那我看反而是攝影師會對你提告才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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