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其他承諾根本就是加碼開放,而不是限制
簡單來說,在CPC842方面
大陸方面允許在臺灣註冊的企業法人按照大陸有關規定參加大陸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認定
但台灣方面,因為沒有其他承諾,所以表示根本就不允許大陸法人按照台灣對台灣法人參加該類服務企業資格的認定標準來從事該行業(就是另訂標準的意思)
把加碼開放當成限制,鍵盤分析師??
StarandWish wrote:
台灣地區承諾事項
部門:電腦及其相關服務業
服務提供模式:(1)跨境提供服務(2)境外消費(3)商業據點呈現(4)自然人呈現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大陸服務提供者在臺灣以獨資、合資、
合夥及設立分公司等形式設立商業據點,提
供電腦及其相關服務。
(4) 商業訪客進入臺灣停留期間不得超過三個
月。 (商業訪客係指為參加商務會議、商務談
判、籌建商業據點或其他類似活動,而在
臺灣停留的自然人,且停留期間未接受來
自臺灣方面支付的酬勞,亦未對大眾從事
直接銷售的活動。)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進入臺灣初次停留
期間為三年,惟可申請展延,每次不得逾
三年,且展延次數無限制。
(跨國企業內部調動人員係指被其他世界貿
易組織會員的法人僱用滿一年,透過在臺
灣設立的分公司、子公司或分支機構,以
負責人、高級經理人員或專家身分,短期
進入臺灣以提供服務的自然人。
「負責人」係指董事、總經理、分公司經
理或經董事會授權得代表公司的部門
負責人。
「高級經理人員」係指有權任免或推薦公
司人員,且對日常業務有決策權的部門
負責人或管理人員。
「專家」係指組織內擁有先進的專業技
術,且對該組織的服務、研發設備、技
術或管理擁有專門知識的人員。專家包
括,但不限於,取得專門職業證照者。)
在臺灣無商業據點的大陸企業所僱用的
人員得依下列條件進入臺灣及停留:
(i)該大陸企業已與在臺灣從事商業活動
的企業簽訂驗貨、售後服務、技術指導
等,及其他與左列服務相關的服務契
約。
(ii)此類人員應符合前述「專家」的定義。
(iii)此類人員在臺灣期間不得從事其他與
服務契約無關的服務活動。
(iv)本項承諾僅限於契約所定的服務行
為。並未給予此類人員以取得專業證照
的身分,在臺灣廣泛執業的資格。
每次停留的期間不得超過三個月或契約
期間,以較短者為準。此類進入許可的有
效期間自核發的翌日起算為三個月至三
年。符合條件者可在許可有效期間內多次
進入臺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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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陸方面承諾事項
行業:b.軟件實施服務
(CPC842)
服務提供模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費(3)商業存在(4)自然人流動
(1)沒有限制
(2)沒有限制
(3)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獨資、合資
企業,提供軟件實施服務。
允許在臺灣註冊的企業法人按照大陸有關規定參加大陸計算機信
(4)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水平承諾中內容和下列內
容外,不作承諾:
合同服務提供者──為履行雇主從大陸獲取
的服務合同,進入大陸提供臨時性服務的持
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其雇主
為在大陸無商業存在的臺灣的公司/合夥人/
企業。合同服務提供者在外期間報酬由雇主
支付。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務
相關的學歷和技術(職業)資格。在大陸停留
期間每次可申請不超過兩年多次有效來往大
陸簽註;如有需要可申請延期。在大陸停留
期間不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服務活動
但一如往常 還加了但書
允許在臺灣註冊的企業法人按照大陸有關規定參加大陸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
資質認定。申請大陸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按照下列條件
進行評定:
a.不考核職稱要求,但應考核相關學歷及從業經歷;
b.系統集成的業績包括在大陸和臺灣從事的項目;
c.應在大陸設立相應的分支機構。其他評定條件按照大陸有關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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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到沒 這才是眉角所在(怎麼資質認定,甚麼是其他條件 甚麼是大陸有關規定?要怎麼評定 解釋 中國大陸保留了很大的彈性解釋空間)
文娛服務(除視聽服務以外)
服務提供模式:(1)跨境交付(2)境外消費(3)商業存在(4)自然人流動
(1)不作承諾
(2)不作承諾
(3)允許臺灣服務提供者在大陸設立由臺方控
股或占主導地位的合資、合作音樂廳、劇場
等演出場所經營單位。
(4)除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水平承諾中內容和下列內
容外,不作承諾:
合同服務提供者──為履行雇主從大陸獲
取的服務合同,進入大陸提供臨時性服務的
持有臺灣方面身分證明文件的自然人。其雇
主為在大陸無商業存在的臺灣的公司/合夥
人/企業。合同服務提供者在外期間報酬由雇
主支付。合同服務提供者應具備與所提供服
務相關的學歷和技術(職業)資格。在大陸停
留期間每次可申請不超過兩年多次有效來
往大陸簽註;如有需要可申請延期。在大陸
停留期間不得從事與合同無關的服務活動。
在申請材料齊全的情況下,對進口臺灣研發的網絡
遊戲產品進行內容審查(包括專家審查)的工作時限
為 2 個月。
有沒有看到 台灣是用正面表列的方式開放的
沒像大陸的條約都帶有彈性
比較一下兩岸開放的差異吧
我方的沒有限制 對方是不予承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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