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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案法官也只能這樣判


L.A.1113 wrote:
自己去看吧 洪仲丘入...(恕刪)


原來是用推算出的

不過經過10個月後,體重卻飆升為98公斤,卻也是事實吧


沉默的企鹅 wrote:
大陸有過所謂的人民公審的先例...(恕刪)



其實有看過<黑暗騎士:黎明升起>,都知道裡面有諷刺人民公審的片段
就是稻草人審判那段

我看到很多有正義感版友的憤怒
但是你們的憤怒出錯了方向
致使你們的正義感反成為有心人士、媒體的利用工具

這案件我也很憤怒
但是我是氣一開始軍檢蒐集證據的態度和方式




Vancomycin1964 wrote:
我想全國人民應該無法...(恕刪)


剛剛電視的瑞德說了:法院的判決要符合人民的期待
----------------------------------------------
這些該死的名嘴 灌輸觀眾這啥鬼觀念
人民的期待?
洪家人算人民吧
那 被告家屬算不算人民?

法律之所以為法律 不就是依法論罪嗎?
難道要依民調判罪?
那法院廢了算了 電視台來判就好
反正一些電視台 只爆聳動 不爆事件全貌
還用"新聞台"的名義來話虎爛


法院的判決要符合人民的期待
真想當面告訴瑞德 你去吃....
吃小菜.喝小酒.打小牌.摸小手.騎小車....看看小電................................................視!

fgasfgasg wrote:
其實有看過<黑...(恕刪)


當初改變由軍法轉司法的路就是錯的

應該引進美國的作法

軍中發生軍人死亡時,該單位應立即封鎖現場,由已成立第三方組織前往蒐證調查

如查出單位未能維持現場完整,立即依破壞現場罪逮捕行送

這樣可避免官官相護及煙滅物証
hiro369 wrote:
1.滿多人對事情始末...(恕刪)


對事情始末不瞭解或曲解是新聞媒體造成的!
你有當過所謂的受害家屬嗎?如果洪仲丘是我家人,我希望獲得最真實的事情!
是自已熱死,還是被人打死?這個對我來說是關鍵。

當個士官兵做為保護國家為責任,首要要有強健的體魄,在來就是有專業的戰鬥技能。
如果他是我的手足,我會覺得很丟臉,我真的沒那個臉去吵這事件,就算新聞媒體給我多大的利益和信心也不會遮蔽我的心靈!

我反過來問你,你對這案件了解多少?還是只都聽信新聞媒體的報導!
如果你是被判刑的那18人或者是他們的家屬,你會怎麼想?

有同理心用在洪家是好事,但別單一投入!設身處地把同理心放在不同的位子上,為什麼法官會這樣判!
如果那18人是被冤枉的?如果自已是那18人的家屬,你會怎樣認為?

最後你會發現"旁觀者清,當局者迷"

我不會只掃家門前雪,所以我跳出寫這段話,只希望大家別花精神來毀滅台灣。


補充一句話,我也很愛這樂團,但是只是順著一個鼻孔出氣的寫出這樣歌詞,我心裡有點失落!


我也覺得台灣司法要去吃....
PTT有個文章講的很好
1.法官認同檢察官的說法「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
基本上法官完全認同這個內容,只有在禁閉士那群上面不認同,法官
看法是很遺憾沒有直接證據和客觀證據可以證明
2.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私行拘禁」,法官以刑法134條來定罪
刑法134條:公務員假借職務上之權力、機會或方法,以故意犯本章以
外各罪者,加重其刑至二分之一。但因公務員之身分已特別規定其刑
者,不在此限。
3.檢察官是以302條起訴,法官也認同了
刑法302條:
私行拘禁或以其他非法方法,剝奪人之行動自由者,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因而致人於死者,處無期徒刑或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致重傷者,處三年以
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一項之未遂犯罰之
法官認定這些人是公務員,但不加重其刑,認定妨礙自由,但是沒有致人於死?
也就是法官單純以妨礙自由判決完全跳過致人於死,可是判決文內容卻是
在禁閉士方面認定有死人?
4.偽造文書罪居然沒判,第 213 條 公務員明知為不實之事項,而登載於職務上所掌之公文書,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處一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5.最終結果居然是輕判成這樣~~~








怒濤爆裂 wrote:
剛剛電視的瑞德說了:...(恕刪)

aaa56788 wrote:
對事情始末不瞭解或曲...(恕刪)


我有自己的判斷力
也不會都盡信媒體
18人之中也會有我單獨個人的想法
我很認同天子犯法與庶民同罪即便親人也一樣
如果輕判那我心會不安
但也相信即便痛苦到要死也要極力做體能下去的那種毅力

媒體你也很懂
我也相信其實很多時候不是電視畫面的人自己想要
一切都是媒體去採訪的

但如果說到這又是另一個話題
就是媒體是在提供新聞讓大家想要看到的
還是只是為了提供而提供

有時候選擇當個旁觀者默不吭聲
可能輕鬆自在
其實有可能在當時就成為了霸凌的贊助者

TET wrote:
原來是用推算出的不過...(恕刪)


有很多身體精壯的人 沒有運動之後會馬上變胖 這不是我隨便說說 很多人都這樣

洪仲丘沒有欠國家什麼 請先弄清楚這一點 他入伍了 是國家是部隊要他去接業務

誰說當兵一定會身體變好變瘦 我的朋友當兵接業務 每天熬夜加班 退伍前也是變胖

另外一個在海防日夜顛倒抓走私 兩年下來變胖身體變差 一個空特開合跳弄到腳壞了

一個在拉法葉上胖了10幾公斤 一個跟著將軍 每晚載將軍喝酒 退伍變成一隻活動酒瓶

這幾個都是我好朋友 是國家部隊要他們這樣做 當完兵卻是一個比一個身體還要差

當軍官的 整天在弄人事行政 也是一堆變胖不是嗎


如果要說他變胖不合理 那以後接業務是不是也可以不用那麼拼命幹 跟著出操就好了

洪的死絕對不是因為他操不起 不能操 相反的我覺得他的意志力就是讓他太操的起

如果他兩腳開開 禁閉室能拿他怎樣 打他扁他? 過三天退伍之後換他帶人扁禁閉室

禁閉室不了解每個人的體質體能 本來就應該要特別注意 是不是這個理?

因為他接了業務 體能不好 所以進去死了是活該? 天理昭昭 說話要存點善心

Vancomycin1964 wrote:
我想全國人民應該無法...(恕刪)


全國人民再-1
實在判太重了!!!

hiro369 wrote:
我有自己的判斷力也不...(恕刪)


個人小小心得。
這事件引起不小的風波已經有很多人投入及關心這件事,這時我自已也害怕失去公平公正之心。

所以我退回原點當個旁觀者來看這件事,我最在乎這事件最後對台灣的影響有多嚴重?是好?是壞?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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