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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也是幫手 之一嗎? 一個國道收費員的死


eric62 wrote:
因為立法院決議政府不...(恕刪)


當然了

人民可以向立法委員請願

所以

要加吃消夜了嗎?

吃飽了

吃飽了

兩家我都吃飽了

高公局的說法
他 (曾大仁)指出,遠通應該會輔導收費員進入公司旗下的相關企業,而且薪水不能低於原來的薪水。但若是這些員工願意領取資遣費,高公局也是可以按照勞基法來辦理資遣作業。

民國99年高速公路將全面E化,屆時現有的國道收費員將全面被電子收費系統取代;1,300位收費員即將面對失業問題,讓服務滿10年以上的老員工憂心忡忡。

面對這個問題,高公局表示,未來將輔導收費員,到負責營運的遠東集團任職,並會保障5年工作權,薪資也只會比目前更高;如果不願意轉職,高公局也會發放5個月的補償金,有員工也陸續接受優惠的資遣方案。

目前來說,第一批資遣的125人中,有88人接受高工局的資遣方案,也就是發放5個月補償金;只有14位員工不願接受,揚言抗爭。高公局說,不會強制員工離職,只會讓收費員未來有更好的發展。



遠通的說法
遠通電收回應,大多數的收費員都選擇接受五個月的轉職金然後離職,有意願轉職者,遠通也提供像是賣場收銀員,工廠作業員,門市服務員等相關企業職缺,但合約中原本就沒有保證就業


實際發生的事情
收費員自救會昨抨擊,要轉職到遠通電收等相關企業,得循一般求職程序,遞履歷、面試,且還限學歷、會使用什麼電腦程式,對多數只有高中畢業的收費員來說,連遞履歷的資格都沒有,否則就是面試被退貨或上班被刁難,因此之前因增開電子收費車道被迫離職的244人,僅30人成功轉職,且有8人不久就被逼走。年底一到,900多人就都要失業。



我的看法
上頭標紅色的部分很明顯有牴觸,不是高公局在說謊就是遠通在說謊,不過我想誰說謊都已經沒差了,因為連白紙黑字般清楚的違約都可以不罰了,更何況這種口頭承諾的東西?

就像你去買車子或房子或保險或xxx一樣,成交前業務員都會講到天花亂墜口頭保證一堆東西,一旦傻傻的訂金或是價款給了,各種沒有白紙黑字寫下來的東西馬上都虛無縹緲,就算有寫下來也可能被文字遊戲掉。不過不同的是,我們可以自己決定要不要買這間房買這台車買這個東西,但是那些收費員則是沒有選擇只能被玩....


JJ-Lin0204 wrote:
如果一個人只會收錢找錢 薪水要領3萬以上 這樣要轉介哪種工作比較適合?
現在的社會 你不會電腦 沒有專長 當清潔員不願意 當收銀員也不願意
都嫌薪水低 這樣神仙也沒辦法轉介工作.....


loy988821 wrote:
一個除了當收費員之外,找不到任何一技之長
甚至連跨出的勇氣和智慧都沒有的人
死了也好,省得浪費社會資源


Moses5222 wrote:
雖然死者為大,但是我不贊成自殺,留給家人更大的苦
可憐之人必有可惡之處,我不會濫用同情心,大家生活都一樣辛苦

有什麼不能解決的?非要解決自己生命?


milo0327 wrote:
確實少了很多收費員的工作,卻也創造很多門市的工作不是嗎?尤其是不常走高速公路或常走但不想貼的車主也造福很多人有車牌辯識的工作機會啊!


我當時看到這則新聞還想說第一代工讀生不知有何回應,原來二代工讀生原來是這樣主打的。死了固然不能解決事情,活著受罪其實也是另外一種折磨,我還真想知道諸位如果是身處在那位收費員的狀況你們有啥錦囊妙計可用?


king5943 wrote:
這種新聞 每天都在發生 只是有報跟沒報出來耳已


媽媽咪啊 wrote:
板主的舉例爛個人譴責板主的意圖
你要就去罵政府和遠傳照顧不周
不是反而説ETC



確實是政府跟遠通照顧的問題啊,輔導到把人逼去自殺。而且因為大家都很踴躍的裝OBU貼etag,在上位者根本沒在怕。

也許要比照 ETC 合約的模式,例如到十月如果超過 15% 收費員自殺,到年底超過 30% 收費員自殺之類的政府才要主動出面處理,只是就算政府出面處理,到時應該又有協調委員會出面河蟹一下,最後都以個案啊抗壓性不足啊的理由結案。


在鬼島生活,好像只有心狠手辣不要臉以及活得很痛苦兩種選擇。
借題發揮硬扯ETC難道收費員離職就找不到工作??

外面那麼多收銀工作都很類似,為什麼不去做??

還不是國道收費錢比較多放棄不了那光環罷了

supersunday7776 wrote:
說得真對國家可以穩賺...(恕刪)


官商勾結
掏空國庫

kk26546505 wrote:
借題發揮硬扯ETC難...(恕刪)


今天如果你上班的公司被併購,本來保證原公司員工的職務不變,不喜歡的會轉移到新公司其他部門去,過幾個月後通通FIRE掉了,大概你也會說,這是合理的吧!

1+1=3 wrote:
你也是 幫手 之一嗎? 一個國道收費員的死

堅持不用ETC 到底


收費員的死,關係每一個人的責任??

又來標題殺人了...

1+1=3 wrote:
你也是 幫手 之一...(恕刪)


哪來這麼大的責任啊!
如果柑仔店阿公阿媽的死
難道可以說大家去便利商店的錯嗎?

budinx wrote:
高公局的說法
他 (曾大仁)指出,遠通

一開門就把跟你反對意見扣上工讀生,你可以說害他們失業,也可以說遠通跟高公局說謊不負責任,但是害他們自殺?那台灣真的很多人因為公司經營不善或改變做法而失業,所以他們自殺我們都是幫兇?衣服鞋子生產線移往大陸越南,是因為我們都沒買台灣製造的衣服跟鞋子,今天如果是因為台灣中油或台電就不一樣了,中油台電養了這麼多人,現在大家都要求改革,所以也不能資遣他們?他們失業自殺也是因為我們不願意多付一點油錢電費?誰都不願意遇到工作沒了,但是遇到就遇到了,多少做生意的人從意氣風發到負債一堆,有的人選擇自殺,有的東山再起,領薪水的失業不能再找?還是一定要跟現在一樣多才肯做?台灣這些年因為夕陽產業而失業的人真的太多,大多數人還是可以找到糊口的工作,不需要放大檢視,眾人利益應該勝過個人利益吧!
如果那天有奇摩或是露天賣家,因為業績不好自殺的,是不是也要怪台灣人跑去淘寶網買東西,才

導致他們生意不好才自殺,倒因為果,笑死人
GDC1 wrote:


今天如果你上班的公司被併購,本來保

請問全面電子收費是今年說的?這是多少年前開始討論的,聽到公司要被收購到被收購快10年,你還不早準備閃人,那神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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