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aturefly wrote:
"凌虐"這個詞還有待討論!
那是當初媒體為了"做"新聞,力求聳動吸睛而刻意寫的!但想不到大家這麼入戲,立刻義憤填膺,正義感爆發,可見現在的記者實在是太好當了!
請問什麼是凌虐?凌虐的標準是什麼?
這是重點,法庭上還有的講勒!
大家嘴砲那麼久,重點部分講得出來嗎!?
...(恕刪)
看到您的發言,我才認為現在的嘴砲太好當了,我記得我剛來這邊的時候,發言都要經過大腦。
不然,會很容易被炮的。
紅色的部分,是你自己的認定,並非事實。
白色の瞳 wrote:
簡單舉例來說,某A不...(恕刪)
白色の瞳 wrote:
我先把你操到快掛快掛,也不對你施以急救,拖了一段時間後再慢慢把你送去一間小醫院。
這不知道算不算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