錢給老婆管不等於錢都是老婆的。法律規定,婚後獲得的財產為共有,只要是婚後財產,就有一半是丈夫的,可以追討,就算是夫妻財產分開制也可以追討丈夫應有的部分。問題應該是出在法律對協助追討的執行力相當差,不應該怪修法,這個修法的用意是正確的。如果對方真的想賴帳,就跟對方說,再不還就將債權賣給討債公司,自己拿回部分金額,讓討債公司去陪他們玩。
yuffany wrote:...可以追討,就算是夫妻財產分開制也可以追討丈夫應有的部分。 這個地方有點問題,這叫夫妻財產剩餘分配請求權,以前債權人可以追討,現在不行了,這權利只限配偶專屬。詳情請自行Google。
若是我遇到同樣的情況...且對方又打算對我家人不利!說真的~我一定會拿命跟對方拼到底!!既然法律無法給公道,那我一定自己去討回來以前也曾有人放話要對我家人不利後來我也真的豁出去要跟他拼命!但當我豁出去時,對方就嚇到縮了...從此~我再也沒見過他出現過=========================================祈禱樓主不要走這一步也希望老天爺能開個眼!不要讓這類人逍遙法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