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所以?你覺得這次政府...(恕刪) 所以~你覺得當成國內刑案~在台灣的法庭判開槍的菲國官兵有罪~然後因為沒有菲國管轄權與司法互助引渡不了人犯~最後就這樣不了了之~這處理方式好嗎?還是有比這更爛的嗎?這次逐步升高對立來逼菲國出面~雖不能算是最好的方式~至少比以往關起門來鴕鳥好太多了吧~
前朝不就是因為爛才被換掉的最討厭這朝跟前朝比爛,前朝跟前前朝比爛......本來最該被檢視批評的就是當朝執政當朝很爛很軟弱事事慢半拍不過難得看到今天居然有點硬起來的趨勢讓我居然也燃起了一點莫名的期望希望能繼續硬下去不要讓人從小小的期望變成絕望
●1989年4月13日“瓊瓊海00224”號船在南沙中業島附近海面捕魚時,漁民黃昌標、郁業友、郁業軒三人被菲律賓駐島軍隊抓扣。●1995年3月4艘潭門漁船在南沙仙娥礁附近被扣。62名漁民被關押進巴拉望監獄200平方米的牢房內。其后10個月的時間內,菲律賓當局公開開庭28次,以“非法入境罪”對漁民進行審訊。●1996年4月,菲律賓軍艦把中國商船“誤認”為海盜船,進行攔截,并開槍射擊,打死中國人兩名。●1997年5月,菲律賓非法拘禁中國到黃岩島正常捕魚作業的25名漁民52天。●1998年1月11日在黃岩島北部打魚的漁民陳則波和另一艘潭門鎮漁船的20多名漁民被菲律賓方面抓扣,押至蘇比克灣海警站,關到5月6日才被釋放。●1999年5月潭門1艘漁船去黃岩島,遭菲軍艦追趕被撞沉,11名漁民落水。漁民陳則波和2名同伴被菲方撈起后扣押,至7月份才得以釋放。●2000年5月26日晚“瓊瓊海01068”號漁船遭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沖鋒槍掃射,船長符功\武被擊穿心臟,當場死亡,其余7名漁民被菲軍扣押至公主港的巴拉望監獄。●2001年5月1日,菲律賓海軍在南沙群島開槍,悍然追逐中國漁船。●2001年6月14日,菲逮捕12名中國漁民。●2001年8月23日,中國漁船在索馬里海域被海盜武裝劫持,18名船員奮起反抗,成功\制服海盜,并將其中6名海盜移交警方,船員無傷亡。●2001年9月25日,菲律賓逮捕48名中國漁民,指稱“非法入境捕魚”。●2002年1月31日至2月6日,海南省的五艘漁船不慎進入菲律賓海域捕魚,人員和船只被菲海岸警衛隊扣留;后來又有一艘來自廣東台山的漁船也在同一海域被菲方扣押。●2002年2月7日,菲軍方扣留21名中國漁民,稱”非法入境”“非法偷獵”。●2002年2月13日,菲律賓軍方扣押“在南海偷捕”的中國漁民。●2002年3月,馬來西亞海軍戰艦在南中國海扣留一艘漁船及16名中國漁民,他們被指闖入馬國海域非法捕魚。●2002年4月22日,10名中國漁民在菲律賓被扣留,被控“非法捕魚”。●2002年5月3日,12名中國漁民被菲律賓警方逮捕,被指“非法砍樹”。●2002年7月19日,越南扣押了九艘大陸和台灣漁船。●2002年9月12日,中國廣東台山兩漁船38名漁民因進入菲律賓海域被菲抓扣并起訴。●2003年2月5日,印尼海軍巡邏艦向一艘中國漁船開火,造成船上多名船員受傷。●2003年3月20日,中國福建遠洋漁業所屬“福遠漁225號”在斯里蘭卡海域遭到海盜炮擊沉沒,17名船員死亡。●2003年7月22日,中國5艘漁船在也門分別遭到不明武裝分子槍擊和搶劫,中方船員1死1傷。●2003年9月24日,兩艘在中國傳統海域作業的中國漁船遭到越南炮艦的槍擊。●2004年1月,海南省17名漁民進入菲水域捕撈海龜,被菲執法部門扣押,并被起訴判刑。●2004年4月,日本扣押7名中國漁民。●2004年11月19日,秘魯海軍出動了2艘潛艇、3艘導彈驅逐艦和多架軍用直升機,將9艘中國漁船全部扣押。●2004年12月14日,西非國家几內亞發生一起槍殺中國漁民事件。該國4名武裝分子闖上中國漁船索要魚品,隨后用沖鋒槍朝船員掃射,兩名遼寧長海籍船員被擊中身亡。●2005年2月22日,一艘台灣漁船在東海海域遭日本官方扣押。●2005年5月23日、5月24日,中國漁民在韓國與中國共享的海域捕魚時,與韓國海警發生沖突。在沖突中,韓國海警罕見地動用了電子沖擊彈和警棍,結果導致中國漁民與韓國海警均有人受傷。●2005年8月26日,中國漁船被馬來西亞方面扣留,船上26名漁民。●2005年9月19日,印尼海軍追趕和炮擊中國“福遠漁132”號漁船,中方船員1死2傷。●2005年12月14日,菲律賓移民局抓扣145名中國籍商人。●2006年4月27日潭門漁民陳奕超所在的“瓊瓊海03012”號漁船在南沙群島南方淺灘生產時,遭到一艘武裝船只襲擊,4名漁民被打死,3名漁民受傷,其中兩人重傷。●2008年4月5日,30名漁民在南沙北康暗沙海域捕魚時,遭到馬來西亞當局扣押。●2009年4月26日,菲律賓當局在巴塔內斯省逮捕了4名中國漁民,巴塔內斯省警方稱,4人因被發現在該省水域內非法捕魚被捕,并以違反菲律賓漁業法的名義提起刑事起訴和行政起訴。●2009年5月15日,菲律賓軍警拘捕6名中國船員。●2009年6月20日,廣西8艘漁船在中國南沙海域傳統漁場內正常作業時,被印尼漁業執法船抓扣,●2010年5月20日,9名中國漁民在菲律賓巴拉望省附近水域“非法捕獲”海龜,后被菲律賓海岸警衛隊拘留。据當時的媒體報道,菲律賓當局將按照非法入侵、捕獵等罪名提起指控。●2010年9月7日,一艘載有約15名船員的中國漁船被日本海上保安廳巡邏船沖撞。而后又與追蹤的另兩艘日本巡邏船中的一艘發生碰撞。14名中國船員被日方非法扣押6天后返回,船長詹其雄被扣押17天獲釋。●2010年12月18日,一艘中國拖網漁船當天因與韓國海岸警衛隊船只相撞而發生傾覆,事件造成2名中國漁民下落不明,另1人嚴重受傷。●2011年10月18日,菲律賓一艘炮艇在南海黃岩島附近,撞擊了一艘正拖曳25艘小船航行的中國大型漁船。菲律賓官方辯稱該炮艇是在試圖靠近中國漁船檢查時,炮艇的轉舵裝置出現故障失控,相撞純粹是“小意外”。●2011年12月3日,菲律賓海軍在菲律賓巴拉望島南端靠近巴拉巴克海峽的海域,以“非法捕魚”為名扣留了5名中國漁民。●2011年12月12日,兩名韓國海警在黃海海域執法時與中國漁民發生沖突,一名海警受傷,另一名海警身亡。韓方指稱海警死傷系中國漁船船長以利器刺中造成,并以此拘捕了船長與其余8名中國漁民。●2012年1月17日,一中方漁船遭到韓國海警的扣押,13名中方船員遭韓海警毆打,并有數名船員受傷。●2012年4月2日在太平洋島嶼附近的一次激烈沖突中,警方開槍打死了1名中國漁民,另有5名中國人被捕。事件中帕勞警方的一架飛機墜毀,機上3人遇難。●2012年4月19日,中國船長程大偉被韓國仁川地方法院以“殺人罪”和“妨害特殊公務執行罪”,判處30年監禁,并處罰金2000万韓元(約合人民幣11万元)。同案的中國漁船“遼葫漁”號船長劉連成和“魯文漁”號、“遼葫漁”號8名船員,分別被判18個月至5年監禁,并被處以罰款。●2012年5月8日凌晨4時30分,中國海域東經123度57分、北緯38度05分海區作業時,遼丹漁23979無端遭不明身份人員強行押走,船上漁民10人遭扣押。隨后當天下午1時,遼丹漁23528、遼丹漁23536兩船在同一海域被同一伙人強行押走,至此三船共有漁民29人下落不明。5月9日上午8時50分,船上的人質通過不明身份人員的衛星電話來電稱,對方已將漁船押到朝鮮海域,并要被扣押的三船船主要求每家船主匯款40万元,共計120万人民幣后方才放人放船。●2012年7月17日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東北海岸邊防局新聞發言人安德烈·奧爾洛夫宣布,俄“捷爾任斯基”號邊防巡邏船16日開炮追捕一艘進入日本海俄海域捕魚的中國船只,逮捕17名中國船員,另有一名中國漁民落水失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