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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4公投真的公平嗎?


Revenge wrote:
此次公投同時出兩個題...(恕刪)


然後票數多的算不就好了

Revenge wrote:
此次公投同時出兩個題目一起投
你是否贊成核四續建
你是否反對核四續建

這樣就知道這個公投法的矛盾所在

拍謝防火線已經開出來了
核四公投題目 政院:興建中無續建邏輯

要改成停建比較恰當喔
異鄉苦工 wrote:
核四公投題目 政院:興建中無續建邏輯


所以題目決定一切

司馬昭之心路人皆知
基本上台灣還是以代議制度為主,公投為例外,開公投這個門的用意,應該是讓立場與立法院多數決議不同的那一方,有一個機會展示"在這個議題上,我們的確才是代表多數人民"
因此,公投的題目應該是以反對立法院多數決議那一方的立場來投票是否贊成,才能達到展現該方的確為多數的效果,也就是"是否贊成停建",讓贊成停建的人站出來,才能讓大家看到為何要反對代議制度下的決議、為何要公投;
但如果題目是"是否贊成續建",則命題與原本立院多數決議為主,技術上可以這樣執行,但我認為已失去公投的意義,變成自己在確認自己的決議,原本要給反對代議制度之一方展現其確實擁有多數民意的設計,卻變成反對方只要不表達意見即可

jiuanwenbaobai wrote:
是啊 ! 不投票的人表示沒意見 .
我國總統選舉也是降啊 ! 如果兩人以上出來競選 , 並沒有說要多少比例的投票率才算數 .

跟你說的「亂搞」有什麼關係?
為什麼訂50%門檻是亂搞?
剛剛看到報導,江宜樺說很多國家的設計跟我們一樣!

冷門的議題,少數熱心的人士,就可以操縱結果,這樣比較好嗎?
投票率不到50%,表示民眾不夠關心這個議題,不適合以公投來決定,這樣解釋行不行?
公投結果代表性不夠,又談什麼直接民權呢?

gufan wrote:
既得利益者沒那麼好擺平,結果反而是被講成既得利益者同路人的國民黨
肯動這些人的利益,而民進黨不僅不敢動,還自己跳下去領比既得利益者更多,
這樣說是玩真的?(恕刪)


這位老兄陷在藍綠對決的情節哩,陷得太深了。好像忘記如果發生核災,管你是藍是綠,一視同仁。

如果你對於核安毫無疑慮,我無話可說。但是各項民調都指出,現在對核安有疑慮的民眾是多數。

而政府的作法是:好,你們有意見是吧,那我設個局,這個局裡面的所有遊戲規則都對我有利,規則我定,題目我選,全部給我進來玩。玩輸了閉嘴。民主唷。

而你就在旁幫腔:「都已經設局了還不敢玩,難道你玩假的?」

像是莊家已經前面設一桌詐賭局子,後面拿刀拿槍押人上桌,而你還在旁邊說「願賭服輸不然就不要靠杯喔」。

將心比心吧。

你要想想,在這個不公平的遊戲規則裡,公投要過關,跟選總統一樣難。

這已經跟「民意如何」無關了,是實務上的不可能。你要九百萬人都出來表態?國民黨只要「不積極鼓勵領票」,公投就不可能過半,就破局了。

更何況,政府可以砸多少人民納稅錢來買廣告、買名嘴、買新聞、買活動,花你的錢洗你的腦。這裡面存在多巨大的資源不對稱?

或許你覺得你選對邊了所以怎麼玩都贏,很爽。但還是老話一句,核災管你是藍是綠。核四錢坑裡也有你的納稅錢。

將心比心吧。你可以挺藍,但你可以不挺核。
~Pain is inevitable, yet suffering is optional. ~
gufan wrote:
不然的話,蘇、蔡執政時,林義雄已經推動核四公投多年了,
為什麼蘇蔡等人不下令行政院停編核四預算,再推個
“是否支持核四續建公投“?(恕刪)


請稍微把你的記憶拉長一點,回到2000年政黨輪替後,民進黨宣布停建核四時,是甚麼情形?

國民黨國會全面杯葛,配合媒體操作大肆圍剿,鼓動人民反政府,搞得國家雞犬不寧。蘇蔡任閣揆時如果再來一次,會是不一樣的結果嗎?

我不知道在你在社會情境忠看到甚麼,但是整個社會可以說是「停擺」,而且透過優勢媒體的操作,千錯萬錯,都是民進黨的錯。

有過這一段歷史,再來對照你的質疑,顯得特別荒謬。

還是老話一句,不要糾結在藍綠情節裡。核災不分藍綠。

花點心思了解一下為何現在那麼多人指證歷歷要反對核四運轉,你可以熱烈擁藍,但你不一定要熱烈擁核。
~Pain is inevitable, yet suffering is optional. ~
檯面上看的到的人物 沒有一個真正反核或擁核 全都是政治算計而已

既然全都是政治算計就端看誰 計高一籌

不管老佛爺是要放在嘴上還是放在心裡 說嘴贏的人就算數

既然蘇貞昌這個方唐鏡 一直說打我阿.........

當然是毫不猶豫的他一拳 至少賺個爽

至於後面怎樣就再說吧

台灣政壇的事就跟M01 一樣認真就輸了 ...........

樓上幾位的意見我認為都對 公投門檻這樣高根本沒結果 執政黨當然搞假的

在野黨喊了這麼多年公投 難道是到今天才知道公投的遊戲規則嗎?

拿來綁大選那個多次了今天才知道是鳥籠公投

反正美國人保護費大概也拿夠了 有沒有蓋完 運轉與否大概都沒他的事情

台灣人就繼續互咬吧

你可以多去了解當年公投法的歷程再來放
timo2008x wrote:
檯面上看的到的人物 ...(恕刪)
若改成,以總投票率與贊成票比例反推贊成者總人數,
只要「推估贊成者」超過選民50%的絕對多數就算通過,
那麼贊成與反對雙方才會努力去投票,投票率才會衝高,
就不會有「設定題目=贏家」的漏洞了。

若要避免冷門議題出現,應該從源頭提案方式去控管,
或者設定一個比較低的有效投票率門檻,例如30%。
真正冷門的議題,投票率不應該超過30%。
新聞與時事版 = 謊言、偏見與反指標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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