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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南國小荒誕老師(七朵花)與教育處處長.校長對嗆

Judge2007 wrote:
我不是自命清高,也沒有特別高的情懷
在01網,我相信多數的01使用者都知道寄私訊是不禮貌的行為
如果有人不知道,願意在這裡再跟那位仁兄說一次


雖然我不知道「多數的01使用者都知道寄私訊是不禮貌的行為」的說法是出自何處,
但自認基本的網路禮儀還是有的,
您收到的私訊,內容就跟大家看到我的回文一樣,
既無謾罵,亦無違反站規,不過就是文章的備份,
在引言回您文的時候勾選「同時將內容發給Judge2007」即可,
我想,多數的01使用者都知道這個功能吧。

話說回來,
開會摔東西大小聲頂撞上司罔顧職場倫理,對您而言都只算是「太強勢」而已,
實毋須將私訊看得如此嚴重,
您說是吧?
這些老師往後下場可想而知,不管誰對誰錯,犯了以下大忌:
1.對長官不敬,真以為自己可以無法無天
2.說要告學生,做家長的最痛恨這種老師,又不是殺人放火
3.得不到媒體同情,開記者會可說偷雞不著
4.非常光碟的出現,"七朵花與校方開會過程",壓死最後一根稻草
老師工作環境或許太封閉單純了,但如果有人要搞你,後果可能是無法想像與收拾的,
奉勸這七朵花老師,無論誰對誰錯,放下身段,跟社會大眾道歉,聽從長官指示,或許還會有轉圜餘地,否則對這七朵花老師的後續感到憂心!

bv_0055 wrote:
照南國小荒誕老師(七朵花)與教育處處長.校長對嗆


是他們自稱七朵花,還是別人給他們的??

都是人妻了,還在花什麼?? 有些看起來都像阿嬤了...


TimSmith wrote:
是他們自稱七朵花,還...(恕刪)




哪裡像阿嬤???


明明就阿飄好不好!!
懷疑學生偷窺 3女老師私審逼認罪
【聯合報╱記者胡蓬生、蘇木春/苗栗縣報導】
2013.03.22 02:21 am

苗栗縣某國小三名女老師懷疑陳姓小六生偷窺女老師集乳,涉嫌集體私審陳,讓他在走廊罰站、逼寫悔過書,還要求模擬偷窺情境,案經縣政府函送,檢方昨依妨害自由罪嫌將三名老師起訴

起訴指出,去年三月廿三日上午,陳陪同學到保健室,當時一名女老師正在布簾內集乳,陳聽到聲響,好奇低頭從布簾下往裡探望,女老師發現後喝斥陳與同學回教室,並將此事告知王姓、張姓、林姓三名老師。

當天午餐時間,王姓老師先帶兩名學生到保健室模擬偷窺情境,再帶回教室罰站,要陳「認罪」,但陳堅稱只看到女老師的腳,沒看到集乳;稍晚張姓女老師又帶他到走廊,命令繼續站立寫自白書,但陳依然否認

張姓女老師一再逼陳重寫,直到下午兩點多陳坦承看到才停止,當時已是下午第二節課,陳又被帶到教室,轉由林姓女老師責問「好看嗎?」重複類似心理測驗方式問話。

下午兩點半,陳母到校,陳才被准許用餐,隨後母子被帶去向集乳的女老師道歉,但陳母離去後陳又被逼寫悔過書,事後診斷出急性壓力性反應合併焦慮症。
三名女老師都否認犯行,有人辯稱罰站和寫「反省書」是基於教育目的,教導對方勇於認錯和自省,並未逼寫,也未侵犯陳受教和午餐權,過程中還詢問要不要喝水、上廁所。

檢方認為,學生的學習權、受教權、身體自主權,國家應予保障,教育部為釐清教師違法體罰與適當管教的界限,還發布相關注意事項,其中違法處罰包括體罰、誹謗、公然侮辱、恐嚇及身心虐待等。

但陳當天中午到下午兩點半,被三名女老師接續以罰站等手段,罰寫悔過書,使陳心靈受創,檢方認定三人已構成刑法強制罪。
全文網址: http://udn.com/NEWS/SOCIETY/SOC6/7780438.shtml#ixzz2ODz1BL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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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ah ! 看來...這三位被起訴的女老師得到了一個檢察官給的大好機會...
可以透過司法途徑來證明自己的清白

即使是成年的現行犯被抓回派出所拘留,等著移送地檢署,遇到用餐時間,警察也必須叫便當給
人犯吃.

天啊 !一位小學生從午餐時間開始被折騰,一直到2:30pm母親到校後,才被獲准用餐.
Katong wrote:
懷疑學生偷窺 3女老...(恕刪)


不適任的教職人員該彈劾,上樑不正下樑歪,台灣的教育就是被這種人搞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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