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鄉苦工 wrote:
所以囉 每個人都有他自己的無價寶
有的是菊花 有的是他自己的家
公共利益?還是建商的利益?
是阿~~無價就不能有標價~~
可是王家是有價的~~還硬是要比別人多領好多好多才肯妥協~~

以前的價值觀: 知足常樂(真正弱勢,倒楣的其他住戶)現在是

現在的價值觀: 貪得無厭(不是弱勢,懂得鑽法律漏洞)現在是

....不愧為鬼島阿...

異鄉苦工 wrote:
公共利益?還是建商的利益?(恕刪)
異鄉苦工 wrote:
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您這麼高貴認為自己的菊花是無價的
異鄉苦工 wrote:
我們不能強迫賣一萬的降到一千賣出
那是人家的菊花要賣多少是他的選擇
你要說他貪得無厭嗎
我會想說買不起的話找另外一朵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