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illey wrote:每次有新聞酒駕撞死人...除非被撞死的,是立委,縣市長,部長,院長,總統等級否則.....要酒駕撞死人就判死刑不可能的事情看看後座要繫安全帶的邵曉玲跟孫穗芬條款就知道了只有名人出事,才會修法~~~~只有名人被酒駕撞死,才會修法~~~~共勉之(恕刪) 不知這些立委,縣市長,部長,院長,總統等級的名人們有沒有人自願名人們為了救更多生命而殺身成仁、捨生取義的人,他們的事迹將永垂青史...
willey wrote:每次有新聞酒駕撞死人這議題就會被拿出來炒一次就我之前的老話除非被撞死的,是立委,縣市長,部長,院長,總統等級否則.....要酒駕撞死人就判死刑不可能的事情看看後座要繫安全帶的邵曉玲跟孫穗芬條款就知道了只有名人出事,才會修法~~~~只有名人被酒駕撞死,才會修法~~~~共勉之 我怎麼想到假如某人在踢足球時被撞到的畫面= =如果是這樣的話,應該直接上cnn了
台灣根本不適合也不配擁有民主所謂的民主 對政客來說是賺錢的工具有人真的以為 那些高官有在關心 人民的生活是否美好嗎??不如早點統一算了很多人討厭阿陸但不好意思 人家至少是全世界前5強國我們台灣 連亞洲4小龍都只能墊底
這件事的受害者若是我的親人,我第一會做唯有趕快想辦法當場把肇事者當場打死,不管以何種方法!打斷他的狗腿或踢破他的LP也好,否則交給警方,結果一定是保護壞人,好人可能什麼都沒有...這個社會很多事個人贊成以暴制暴,別想依法處理,這件事的男主人傷心致死,還不如去捅肇事者幾刀,捅他父母也好...大家可能以為我在打屁,其實我真的想這樣作,與其自己傷心於事無補,還不如以暴制暴,先下手為強,把這種敗類就地正法,以除後患,其它講一堆加重其刑,在台灣是不可能的,也只是自爽而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