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3

台灣人在一股腦的大罵公務員薪水的時候, 有沒有想過...


CHOME wrote:
你說沒錯,政務官,副市長縣長或機要人員等,都是有任期的,不受任用法資格之限制,,......
但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或台灣駐堪薩斯州辦事處處長,不屬以上,需受公務人員任用法規範...
所以輿論才有黑官的批評.....奇怪的是有人都不看時事新聞的嗎??


看時事新聞就能正確了解消息嗎? 如果是為什麼新報導常出現錯誤?
既然你這麼了解, 你倒說說為什麼 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或台灣駐堪薩斯州辦事處處長 不屬機要人員?
如果上述人員不能以機要人員進用, 那麼是受到什麼法規限制? 法規是如何規定? 自何時規定?

其次, 政務官、縣市政府副首長、機要人員, 並不像你說的都是有任期的
這些人員沒有任期限制, 但也無任期保障, 長的就是隨首長卸任而離職, 短的隔天換也可以

總之, 很多事情不能完全相信媒體報導, 更不要拿現在的法規判斷過去的事件.
Lutz wrote:
看時事新聞就能正確了...(恕刪)

政務官、縣市政府副首長、機要人員是有任期限制,不是任期保障...
說說看,沒有任期限制的例子??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6/today-o4.htm

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是常任文官,也就是必需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才能出任; 一九八一年馬英九從美國返台出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他沒有公務員任用資格,所以當然是黑官。而且是很大尾的黑官。

一九九二年二月,時任考選部長的王作榮批評甲等特考是破壞文官制度、考試制度最嚴重的考試項目之一,違背了文官制度基本精神。不過當時守法的馬英九在王作榮和民間一片廢除甲等特考的聲浪中,又選擇和民意對作;馬英九在該年五月表示贊成維持甲等特考。

__早期國營事業或政府機構(軍警地方政府都有,繁不勝舉),還是有以約雇約聘進用人員,__最後透過內部形式的考試,取得公務員任用資格.......
甚至馬英九,劉珊珊........

我都只是陳述事實,並沒有以為什麼或批評什麼....
而法規也不是你說的 "現在的"....
過去法規就存在了,公務員任用法38年總統令公佈實施.......
幾時你斗蓬長靴而來.深夜敲窗扣門.語音清脆如水.如枝梢勾留不住的一輪滿月.嘩啦一聲跌落荷花池中.引起池的一陣心動....
把政府比喻作一家公司,而公司裡從最基層的清潔工到主管,
分很多個階層,各階層職位所領的薪水會不同,且沒法像王品那樣年終十幾個月
民間企業不也一樣,公司內部各階層領的薪水有高有低
現實就是如此,就算公務員薪水調低,各企業勞工薪水會跟著往上漲嗎?
從另一個角度看,如果公務員這份工作薪水低褔利差,失去了誘因,那對一些想改善生活的人
是否相對也少了一個機會?
資本主義下,想過好生活,就避不開人跟人之間的競爭
不然就學北韓好了,大家都一樣窮苦

CHOME wrote:
政務官、縣市政府副首長、機要人員是有任期限制,不是任期保障...
說說看,沒有任期限制的例子??


你很無聊欸! 我是針對你前面說副首長、政務官跟機要人員是有任期的
回應你說這些人並沒有任期限制, 也沒有任期保障
意思是並沒有明確規定任期, 隨時可以任用, 也隨時可以解職
我後面不是也講了, 長的就是隨首長卸任而離職, 短的隔天換人也可以

不然你倒是講講這些人員的任期限制長什麼樣子? 規定在哪些法規裡面?
而且, 你還沒講清楚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不能以機要人員任用的法規如何規定的?

再進一步說, 既然你這麼了解時事, 不如談一談更近的時事
某蘇姓前縣長的妻子, 二三年間自戶政系統調任選委會副主委
再跨官等升任到完全不同職系職組的生技園區副主委, 任簡任官
不管在時間、職務上都完全不可能符合任用法、考績法、升等、調任辦法的規定
不如就由你來剖析一下到底合不合法吧!
CHOME wrote:
http://www.libertytimes.com.tw/2010/new/jan/6/today-o4.htm

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是常任文官,也就是必需取得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才能出任; 一九八一年馬英九從美國返台出任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他沒有公務員任用資格,所以當然是黑官。而且是很大尾的黑官。

一九九二年二月,時任考選部長的王作榮批評甲等特考是破壞文官制度、考試制度最嚴重的考試項目之一,違背了文官制度基本精神....


我都只是陳述事實,並沒有以為什麼或批評什麼....
而法規也不是你說的 "現在的"....
過去法規就存在了,公務員任用法38年總統令公佈實施.......


你的事實只不過是媒體報導的內容而已, 你真的實際去了解過了嗎?
公務人員任用法自三十八年起, 至少經過二次大改, 十數次小改, 你講的是哪一次?
且自民國七十九年至今, 任用法都只規定機要人員不受任用法限制, 並無規定主管不得列為機要人員
相關規定是在機要人進用辦法中, 這是九十一年之後才有的法規, 之前是考試院或銓敘部審定或核定

所以不要只看新聞報導就相信它是全部事實的真相, 不然這麼大的事怎麼只有寥寥幾則資料?

另外, 除了機要人員的任用外, 還有專技人員轉任的規定, 這些也算黑官嗎?
講白了, 除了當初法規不備外, 會有這些規定或做法, 主要是要吸引人才為國服務
最多只能說當初這樣的做法不合理或法律規定不夠周延

但現行法律都已經規定如何升官等、調任以及迴避等, 卻還強行任用, 才更需要檢討.
zamobi wrote:
把政府比喻作一家公司...(恕刪)


"公務員薪水調低,各企業勞工薪水會跟著往上漲嗎?"
不會...但是大家應該還記憶猶新,吳敦義宣稱
"公務員薪水調高,各企業勞工薪水會跟著往上漲"
事實己證明,也不會...
公務人員能夠奉公守法,克盡職守,改善經濟條件,就業環境,就一定會...

30年前,公務人員的待遇,真的不比民間好,這是事實,我親身經歷過
但是,現在實在是差太大了..
公務人員平均的六萬,跟受薪階層的平均34K...
更離譜的是新世代大學畢業生的起薪平均只有26K
卻要要負擔學貸。高房價。高物價,與高失業率。無薪假的衝擊...

那麼沒有失業率的公務人員就應該更懂得:知福惜福........
因為受薪階層甚至新世代的薪資待遇,不是他們自己能夠努力而決定的..
而是由公務人員是否奉公守法,克盡職守決定的............
上至總統...下至基層公務人員,權力愈高,決定力就愈強..
幾時你斗蓬長靴而來.深夜敲窗扣門.語音清脆如水.如枝梢勾留不住的一輪滿月.嘩啦一聲跌落荷花池中.引起池的一陣心動....
Lutz wrote:
你很無聊欸! 我是針...(恕刪)


__你真的實際去了解過了嗎?
我真的實際去了解過了嗎??
是我知道??還是你知道??
莊周篇: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魚跟余同音..........

_你講的是哪一次?
你要反駁別人是你要找證據資料,還是我要找證據資料??
證據我己提了,篇幅有限,雖不多也不夠詳盡,但你卻是什麼也沒有..只有問題..
典型的公務員心態,應該是統治者心態??.....

_並無規定主管不得列為機要人員
我說過規定主管不得列為機要人員嗎??
副市縣長不是主管人員嗎??觀念上,其實他們也是機要人員..
政務官呢??
甚至所謂的機要人員,基本上都是比主管還要"說的話才算數".........

__這些人員沒有任期限制, 但也無任期保障,
這些人都有任期限制,你說沒有任期限制,舉不出例子,卻說"你很無聊欸! "
現在是怎樣??翻桌啊.........."你很無聊欸! "
幾時你斗蓬長靴而來.深夜敲窗扣門.語音清脆如水.如枝梢勾留不住的一輪滿月.嘩啦一聲跌落荷花池中.引起池的一陣心動....

CHOME wrote:
"公務員薪水調低,各...(恕刪)




"公務人員平均的六萬,跟受薪階層的平均34K...更離譜的是新世代大學畢業生的起薪平均只有26K"
公務人員平均六萬不知是怎麼算的???是下至基層上至首長總統嗎???還是公營事業(廣義公務人員)??
據我身旁有在公職服務的朋友以及家人(是指純公務員需要考初等或高普考)
初等進去也才2萬多不到三萬...而普考考進去也才3.5萬左右....高考4.2萬
就拿高考的來說她已經做了6~7年以上了薪水也才5萬多(加上加給什麼的)
這樣會很多嗎???說真的別有事沒事就亂戰公務員...經濟好的時候薪水也沒增加多少錢
經濟差的時候因為業界薪水下降低於公務員就說對方薪水領很多福利好什麼的
公務員真的只是高不成低不就的行業(除非是能有做到決策高層薪水才真正高)只是讓自己餓不死
不過大學生起薪低除了景氣之外還有很重要的因素是現在人人是大學生
這樣子平均下來也是會拉低薪資水準(腦殘的教育政策)
目前台灣都還是近利行業...能有遠瞻的行業根本沒幾家..轉型轉的沒有方向
我想未來10年20年持會持續惡化不會好轉(薪水提升景氣要好根本不適短時間內可達成的..除非環境改變)
CHOME wrote:
_ _你真的實際去了解過了嗎? 我真的實際去了解過了嗎?? 是我知道??還是你知道?? 莊周篇:子非魚,焉知魚之樂... 魚跟余同音..........

_你講的是哪一次? 你要反駁別人是你要找證據資料,還是我要找證據資料?? 證據我己提了,篇幅有限,雖不多也不夠詳盡,但你卻是什麼也沒有.. 只有問題.. 典型的公務員心態,應該是統治者心態??.....

_並無規定主管不得列為機要人員 我說過規定主管不得列為機要人員嗎?? 副市縣長不是主管人員嗎??觀念上,其實他們也是機要人員.. 政務官呢?? 甚至所謂的機要人員,基本上都是比主管還要"說的話才算數".........

__這些人員沒有任期限制, 但也無任期保障, 這些人都有任期限制,你說沒有任期限制,舉不出例子,卻說"你很無 聊欸! " 現在是怎樣??翻桌啊.........."你很無聊欸! "


見笑轉生氣了?? 要翻桌你自個翻, 我不跟你一般見識
而且從你的回覆我搞清楚了, 你根本不是要討論事實如何, 只是要尋求別人認可你的想法而已

一點一點再回覆你一次

1. 我當然不清楚你有沒有去實際了解, 所以才問你啊
不過看來是沒有, 都是 "看新聞了解"

2. 是你自己講有任期限制的, 反而一直吵要別人舉例
有什麼好舉例? 現行法規中所有機要人員都是不定任期, 也不保障職務
我說了喔! 是全部, 反倒是你, 麻煩舉個有任期規定的例子, 一個就好, 拜託!

3. 是你自己對寥寥幾篇的文章深信不疑, 還堅稱38年起任用法就規定了
所以才問你, 任用法規定改了很多次, 你說的是哪一次啊?
我不也講了從79年到現在任用法都沒有你說的規定, 是另外規定在機要進用辦法
是怎樣? 選擇性看文章? 講不出所以然就講別人公務員心態?
我已經從法規中說明事實並非如此, 那你是不是該為你深信不疑的報導找證據?

4. 你是沒直接說主管不能列機要, 是我告訴你不能列的, 事務正副首長及副主管也不行
是你搞不懂為什麼總統府第一局副局長不能列, 我才提出來的
至於副縣市長是不是機要, 你最好再去多查一查
機要的身份, 任用, 跟限制, 不是單純像你講的那樣

多去了解一下, 別再單憑片面報導跟自己想像, 就認定是事實了
事實並不會因為數篇文章跟你的想法就改變
敝人以前也待過公營機構,所以對於公務員的褔利有些瞭解,公務人員的褔利不是只有薪水高而已,小孩的教育費用也省很多,這是我們一般人無法比的,而且公務員的淘汰率很低,從來不減薪,最重要的是國家考試創造了一個世界獨一無二的升職體系,只要你會考試,你可以在很短的時間跳過基層公務員,與你的能力無關,我擔心的是,公務員已造成與一般人民的脫節與對立,未來可能會更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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