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ycode wrote:
王家在金錢上只有多賺,根本就沒損失,你要別人賠什麼??? ...(恕刪)
您的意思是說:
政府出面徵收王家土地喔~
那都更案會繼續執行嗎?
如果繼續執行,那依約,建商應該無法如期完工交屋,都更戶及預售戶是否可以請求建商賠償?
如不繼續執行,那依約,建商便違約,應該賠償都更戶及預售戶.
不管蓋不蓋,建商似乎都必須要對都更戶及預售戶賠償,
依政府法規做事,結果還要賠償? 是不是很奇怪?
kk9951 wrote:
不管蓋不蓋,建商似乎都必須要對都更戶及預售戶賠償,
依政府法規做事,結果還要賠償? 是不是很奇怪?...(恕刪)
flycode wrote:
照你的邏輯,近親通婚,你高興就好,
他們現在爽快,就算子女有遺傳病也是他們的事,不行嗎?
王家的袋地在未來拿不到建照,透天老宅爛掉後,就只能拆掉拿來種菜,
這就像政府/法律要阻止近親通婚一樣,避免一些笨蛋只顧眼前利益,不管未來的後遺症。
你說的都更惡法,不是替建商背書,
而是法律替多數已同意都更戶背書,也幫沒犯罪的笨蛋維護未來的利益。
受到政府保護獲得利益沒犯罪的笨蛋,還是保有唉唉叫的言論自由,同樣有罵政府的權力!...(恕刪)
Rickyll01 wrote:
這邊你說的袋地部分需更清楚,
都更法未寫強制要納入袋地,僅以原則說明。並可不依原則進行。
所以勿再用替王家著想的說法,於現今情況並不相符。
近親通婚,則與國人優生保健有關。(國力的健康)
並不類等的兩種情況。所以不太可能會修法開放。..(恕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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