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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巨蛋為何停工?


halachung wrote:
BOT的業主是北市...(恕刪)



"北市是沒技術審查的權力的。。。"

這句話不對!!!

是北市(其他縣市也一樣)沒有技術審查的能力!!

又怕蓋章以後出事要負刑責!!!(如林肯大郡)

所以技術審查都交由 台大地震中心等外審單位負責!!
胖子是柯粉 wrote:
'北市是沒技術審查...(恕刪)


較精準的說地方政府是有基本技術審查的能力和權力(至少看得懂建築圖面文件及法規),但是建築設計到一定規模就需要委外由專業機構審查。

royfu83 wrote:
一個工程,圖面有很...(恕刪)


我又要笑了!!!

在建築師事務所工作的 不要說建築師 或是設計師連繪圖員都知道

平面圖要先套柱位圖(結構圖) 才能夠開始設計!!

所以平面圖要設計的來源 就是結構圖 怎麼可能不一樣!!


唉...
royfu83 wrote:
那這樣回文對嗎.....(恕刪)


你不是不懂裝懂又愛胡扯?我説錯了嗎?扯到別人的階級做什麼?
請教諸位...

林洲民表示,北市府雖蓋章,但並不審圖的「內容」...

這是另一種形式的<閱>嗎??

不是蓋章負責嗎??

還是我誤會林洲民局長了

還有這段

林則回應,但市府審的是建造執照,遠雄的圖上,依然沒有建築師的用章。

這算詭辯嗎??

還有公安標準....

光一個馬路不能走有幾棟建築物會通過??

我很好奇有請諸位解惑
Balason2001 wrote:
這樣回文有點不妥了.......(恕刪)

還好,網路文章真真假假
只要不是惡意給對方戴帽子
心裡揣著懷疑都是合理的
就像大家心裡也無法否認
洗風向的懶人包到底是不是藏人又藏錢的都發局流出的
眾人皆知柯文哲自戴季全始,就是一個善於操作網路資訊領導民意的專家
只是大巨蛋現在問題早已超越市府堅持的那些尚未發生的公安議題
與根本沒有發生的弊案議題
而走向現實的法律層面與賠償的問題
堅持公平正義,不與財團妥協是柯文哲得來不易的人格特質
但為了這樣的信仰讓台北市實質承受財務虧損風險
同時失去重大指標性公共建設
這樣的抉擇或許滿足了個人的正義偏好
但絕對不是一個有足夠智慧的政治家會做的選擇
胖子是柯粉 wrote:
"北市是沒技術審查的...(恕刪)

審查分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查。。。
這部份臺北市政府屬於行政審查。。。
除非臺北市政府設有技術審查課室。。。
並通過驗證。。。
這課室才具有技術審查資格。。。

而建管課裡領有建築師與技師執照的公務員。。。
是不可以兼做技術審的。。。
我前面有貼技術審查與行政審查的區分跟由來的連結說明。。。
九九歸一 wrote:
請教諸位...林洲民...(恕刪)

這就是行政審查。。。
即書審,檢附合格建築師、結構技師、消防設備師簽證的文件依程序檢附圖面等相關資料,如需外審即併附外審完備之文件,由台北市政府建管承辦對照“有沒有”備齊規定合格符合程序之文件與是否合乎法規依據。。。
有就蓋章。。。
沒有就補件。。。
九九歸一 wrote:
林則回應,但市府審的是建造執照,遠雄的圖上,依然沒有建築師的用章。
這算詭辯嗎??

一句話有沒有重量,要看說的人的身分
是不是詭辯不重要,重要的是他的身分可以決定什麼事情


還有公安標準....
光一個馬路不能走有幾棟建築物會通過??...(恕刪)

在這個公安標準底下最剉的人不是遠雄
畢竟遠雄還可以主張法不溯及既往
倘若真實付諸立法
影響所及的是北市未來準備動工的所有公共工程
為什麼高雄的BOT案可以收到43億,北市只有幾千萬
因為柯文哲只想鬥倒遠雄,缺乏思考現在出閘的手段對整個生態造成的影響
好像民國40年代農夫噴DDT殺鐵甲蟲一樣
稻米是豐收了,但是米與水卻充斥著劇毒

有人說過政治是一種平衡的藝術
要在國民的最大利益上尋求妥協
柯文哲最可惜的地方就在拋不開醫生的思維
搞不懂什麼叫國民的最大利益

林洲民的說法,遠雄方面予以反駁。湯佳峰指出,當時要審查時,提供了包括結構圖與建築圖共1300多張圖,1300多張包括柱位、樑等,不是只有林洲民所提的柱位圖,且當時循法律規定結構外審,委外給經法律指定的台大地震中心審查通過,台大蓋章,遠雄送回主管機關北市府,市府也在該圖上用章,遠雄據此施工。

請問這樣算技術審+行政審過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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